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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林业局 |
文件 |
平湖市财政局 |
平林〔2012〕13号
关于拨付2012年度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项目
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林场:
为加快我市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和造林质量,促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根据省省发改委、省林业厅《关于下达防护林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11〕1226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2年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2〕166号)文件精神,我市已预拨2012年度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24万元(平林〔2011〕14号文件),现根据各单位造林类型、面积和质量,将2012年度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50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专项用于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
请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做好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建设资金,加强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规范项目管理,健全台帐资料。同时切实抓好抚育管理和补植工作,按照“一年造林、三年管护”的要求,落实好管护人员和经费,签订护林协议,保护绿化造林成果。
附件:平湖市2012年度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补助表
平湖市林业局 平湖市财政局
附件:
平湖市2012年度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补助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镇、街道 |
造林补助资金 |
备注 |
合 计 |
/ |
150 |
|
1 |
当湖街道 |
22.1 |
|
2 |
乍浦镇 |
18.5 |
|
3 |
新埭镇 |
23.1 |
|
4 |
新仓镇 |
29 |
|
5 |
独山港镇 |
8.9 |
|
6 |
广陈镇 |
5.8 |
|
7 |
林埭镇 |
10.6 |
|
8 |
钟埭街道 |
22.3 |
|
9 |
曹桥街道 |
0.7 |
|
10 |
市林场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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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林业 重点防护林 资金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