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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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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财政局 |
平林〔2012〕12号
关于下达2013年度防护林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林场:
为加快我市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和造林质量,促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改善我市城乡生态环境,根据省发改委、省林业厅《关于下达防护林工程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12〕933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防护林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浙财建〔2012〕320号)和《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绿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12〕12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度防护林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资金共计62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专项用于防护林工程建设。
请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及时落实相应配套资金,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建设资金,加强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规范项目管理,健全台帐资料,抓好抚育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附件:平湖市2013年度防护林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表
平湖市林业局 平湖市财政局
附件:
平湖市2013年度防护林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镇、街道 |
造林补助资金 |
备注 |
合 计 |
/ |
62 |
|
1 |
当湖街道 |
5.4 |
|
2 |
乍浦镇 |
5.4 |
|
3 |
新埭镇 |
9.1 |
|
4 |
新仓镇 |
9 |
|
5 |
独山港镇 |
9.2 |
|
6 |
广陈镇 |
5.4 |
|
7 |
林埭镇 |
5.4 |
|
8 |
钟埭街道 |
5.4 |
|
9 |
曹桥街道 |
5.4 |
|
10 |
市林场 |
2.3 |
|
主题词:林业 防护林工程 预算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