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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统〔2012〕97号
平湖市统计局关于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和
工资统计台账的通知
各镇(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动统计基础工作,提高人才资源和工资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数据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劳动统计法人单位中建立人力资源和工资统计台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和工资统计台账,促进各类法人单位及时、正确、完整地搜集、整理、汇总上报劳动统计资料,提高人才资源和工资统计数据质量;同时促进各类法人单位对人力资源的规范管理。
二、实施范围、内容与方式
根据劳动统计制度的规定,对列入劳动统计年报范围的城镇非私营单位、规模以上私营单位、100人及以上的规模以下私营单位、被纳入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人才资源抽样调查的样本单位均要建立人力资源和工资统计台账。台账主要内容为单位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参加工作时间、专业技术职务、技能等级、岗位情况、用工身份、劳动报酬等等,具体表式见附件。统计台账以电子台账为主,一律使用省统计局编制的《2012年版人力资源和工资统计信息系统》,该系统配有视频培训课件,各使用单位可以在平湖统计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phstats.gov.cn)的资料中心中下载。
三、有关要求
1、加强对台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各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充分认识建立和健全人力资源和工资统计台账的目的意义,切实提高对台账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人力资源和工资统计台账建设作为确保劳动统计报表、人才资源调查数据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要加强领导,将台账建设列入今年年底前的一项基础工作加以落实,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加强贯彻和培训力度。各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根据2012年劳动工资三季度季报单位以及将被列入年报的单位,确定为台账的建设对象,在今年年底前,抓紧时间将台账布置到所属单位并开展业务培训,要求相关单位落实人员,明确职责。
3、加强质量检查和指导。各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要督促所属填报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台账建设工作,要组织力量对所属单位的台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市局每年在适当时候组织检查,并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附件:人力资源和工资统计台账填写说明及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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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