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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财政局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
文件 |
关于预拨2012年上半年
养殖污染治理补助资金的通知
市农经局农村能源站:
2012年,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水环境整治总体要求,在市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的共同努力下,继续抓好新达到规模养殖场标准的养殖场“二分离三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畜粪、沼液、沼渣统一收集处置长效管理机制,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公开、公平、公证”原则,市整治办牵头组织财政、农经、环保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核查组,对各镇、街道上报申请2012年上半年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补助资金的建设内容进行核查,经核查确认后,按照平政发〔2011〕78号文件规定,现预拨2012年上半年各镇、街道的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补助资金103.84万元, 市财政列2012年农业项目资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支出。具体补助单位和建设项目内容如下:
1、新埭镇补助资金18.04万元。其中完成沼液储存池32户
2、独山港镇补助资金25.04万元。其中完成沼气池3户,
3、广陈镇补助资金8.32万元。其中完成沼气池清理45户2075立方米,市补助0.51万元;畜粪收集3128吨,市补助6.26万元;林牧结合流转土地实行续补,市补助1.55万元。
4、新仓镇补助资金8.75万元。其中完成沼气池3户,275立方米,市补助3.75万元;沼液储存池3户,275立方米,市补助2.29万元;干粪堆积棚1户,20平方米,市补助0.11万元;雨污分离设施2户,25平方米,市补助0.035万元;封堵排污口1户15块,市补助0.015万元;沼气池清理44户1100立方米,市补助0.35万元;畜粪收集处置1098吨,市补助2.20万元。
5、林埭镇补助资金8.83万元。其中完成沼气池清理90只2214立方米,市补助0.94万元;干粪收集3812吨,市补助7.62万元;沼液135车,市补助0.27万元;。
6、当湖街道补助资金0.24万元。其中完成沼气池清理25户,900立方米,市补助0.24万元。
7、钟埭街道补助资金0.27万元。完成沼气池清理23户1100立方,市补助0.27万元。
8、曹桥街道补助资金19.35万元。其中完成沼液储存池30户,320立方米,市补助3.84万元;干粪堆积棚12户,86平方米,市补助0.52万元;雨污分离设施30户1090平方米,市补助2.18万元;完成沼气池清理70只1550立方米,市补助0.6万元;畜粪收集4859吨,市补助9.72万元,沼液980车,市补助1.96万元;新流转土地实行林牧结合土地流转,市补助0.53万元。
9、农村能源站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技工等贰人,从事工程勘察、及沼气隐蔽工程质量监测以及会议、培训等经费15万元。
请按照以上建设内容,及时将建设等补助资金预拨给有关单位。全年养殖污染治理补助资金按年终实际补助金额结算下拨。同时,希望各镇、街道要按照平政办发〔2011〕78号文件规定配套相应的补助资金,确保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资金如数足额到位,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 〇 一 二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三 日
抄送:市农业发展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农办、各镇(街道)财政办,胡志梁副市长。
平湖市2012年上半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市补助资金汇总总表 2012年10月
镇、街道 |
两分离三配套设施补助 |
畜粪、沼液 收集补助 |
沼气池清理补助 |
购置设备补助 |
林牧结合 补助 |
沼气安全监管维护补助 |
市补助 小计 |
新仓 |
6.2 |
2.20 |
0.35 |
|
|
|
8.75 |
独山港 |
9.82 |
9.81 |
1.17 |
1.65 |
2.59 |
|
25.04 |
广陈 |
|
6.26 |
0.51 |
|
1.55 |
|
8.32 |
林埭 |
|
7.89 |
0.94 |
|
|
|
8.83 |
新埭 |
8.49 |
0.71 |
1.37 |
2.7 |
4.77 |
|
18.04 |
当湖 |
|
|
0.24 |
|
|
|
0.24 |
钟埭 |
|
|
0.27 |
|
|
|
0.27 |
曹桥 |
6.54 |
11.68 |
0.60 |
|
0.53 |
|
19.35 |
能源站 |
|
|
|
|
|
15.0 |
15 |
合计 |
22.56 |
38.55 |
5.45 |
4.35 |
9.44 |
15 |
103.84 |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