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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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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财政局 |
平绿委办〔2013〕2号
平湖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平湖市财政局
关于拨付2011年度平湖市新发展
木本经济林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森林平湖”建设步伐,大力发展林果产业,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绿化造林的政策意见》(平政办发〔2010〕129号),对新发展集中连片面积10亩以上的各类木本经济林,由市财政给予每亩补助1500元,补助资金按4︰3︰3分三年予以下拨。经实地验收,2011年度全年新发展各类木本经济林543.2亩,按照首批每亩600元补助标准,下拨资金共计325920元。
现将补助资金(详见附件)下拨到各镇、街道,请你们及时将补助资金下拨到种植户手中,确保项目质量。
附件:平湖市2011年度新发展经济林资金补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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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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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财政局 |
附件:
平湖市2011年度新发展经济林资金补助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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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镇、街道 |
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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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325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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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埭镇 |
8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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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仓镇 |
36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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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独山港镇 |
76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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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陈镇 |
4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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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钟埭街道 |
78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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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曹桥街道 |
6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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