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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文件
平海渔〔2013〕1号
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13年
鳗汛期间跨海区渔业安全生产
联合检查行动的通知
独山港镇、乍浦镇:
为加强我市跨海区捕捞作业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开展横向联动,组织联合执法,把安全监管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根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天气及春节期间渔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海渔安〔2013〕1号)要求,决定会同有关镇、村渔船安全生产负责人,联合兄弟县市海洋渔业执法部门开展2013年鳗汛期间跨海区渔业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上海区域:
舟山、江苏区域:检查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二、人员及车辆安排
(一)参加人员:本次检查我局组织,独山港镇、村渔船安全生产联络员3-4人,乍浦镇、村渔船安全生产联络员1-2人;邀请所涉及海区的海洋渔业执法部门。
(二)车辆安排: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1辆,独山港镇1辆。
三、联合检查的主要任务
(一)开展现场登船检查。逐船登临检查,检查渔民持证情况、船体质量、渔船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排查隐患,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向渔民发放安全生产告知书,引导渔民服从管理、安全作业。
(二)强化出海编组工作。深入渔港、渔船实地走访渔民,检查出海编组落实情况,召集有关编组长、船老大进行座谈,了解渔民在外生产生活情况和对监管部门的要求建议,掌握我市渔船动态,帮助渔民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三)开展业务交流。与当地海洋渔业执法部门交流鳗苗捕捞管理和渔船安全监管工作,商议2013年平湖籍渔民跨海区鳗苗捕捞安全监管工作;探讨工作机制,完善联合监管工作有关制度;听取当地渔政部门的意见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做好工作安排。参加检查的人员应合理安排工作,保证联合检查行动落实。本次检查食宿费用自理。
(二)提高安全意识。检查组人员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
(三)落实渔民代表。请镇、村联系落实有关渔民参加座谈。
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