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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3〕25号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印发2013年度
平湖市农村经济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民信箱联络站,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农民信箱系统应用和万村联网村级网站建设,提升12316为农服务能力,加大“三农”宣传力度,加快全市农业信息化建设步伐,特制订《2013年度平湖市农村经济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3年2月26日
2013年度平湖市农村经济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浙江农民信箱系统应用,完善全市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浙江农民信箱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浙农专发〔20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2013年度平湖市农村经济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农民信箱联络站,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二、考核内容
(一)平湖市农村经济信息网信息报送工作。认真报送“三农”动态信息,深度挖掘经验典范,努力提高“三农”宣传质量。
(二)健全镇(街道)、村两级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规范落实管理制度,配合做好市农村经济信息计算机内网日常管护工作。
(三)农民信箱系统农产品营销服务。加强农民信箱买卖信息应用,鼓励并指导辖区内农业主体用户建立网上摊位、发布农产品买卖信息,组织引导辖区内农业主体用户进入网上农博会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农产品网上营销活动,配合做好“每日一助”农产品供求信息服务。
(四)农民信箱日常管护和培训推广。积极发布公共信息,加强农民信箱注册用户属性数据和主体通讯录长效管理,大力发展农产品集团采购单位用户等农业主体用户,加大农民信箱应用培训力度。
(五)浙江省万村联网工程建设。巩固并加强村级子网站建设与网站信息维护工作,提高站点建设质量,积极参与全省万村联网工程新农村示范网站创建活动。
(六)12316为农服务能力提升。强化为农服务意识,切实做好来电来访接询、下乡陪同服务、服务成效分析与上报等工作。
(七)典型事例报送和工作总结。认真报送农民信箱应用典型事例、年终工作总结,及时统计农民信箱应用成效。
三、考核计分(基础分100分,附加分30分)
(一)平湖农村经济信息网信息报送(基础分35分,附加分10分)
在平湖市农村经济信息网站上“本地农业”、“新农村建设”、“海洋与渔业”和“农业论坛”四个栏目全年投递并被录用稿件数量达到100篇计35分,不到100篇的,每少一篇扣0.5分,基础分扣完为止;超过100篇的,每超额完成一篇加0.1分,最多加10分。
(二)镇(街道)、村两级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基础分5分)
1.健全镇(街道)联络站、村联络点联络员队伍,完善两级站、点的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计1分。
2.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制订本镇、街道农村经济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计3分。
3.积极配合市农村经济信息中心做好全市农村经济信息广域网络管护工作,做好用户登记、故障上报、网络安全风险排查,确保农经网络信息安全,计1分。
(三)浙江农民信箱工程(基础分40分,附加分16分)
1.深化农民信箱系统应用,提升农产品网络营销服务能力
(1)全年发布本地原创性“三农”公共信息不少于100条,完成任务计5分,少于100条的,每减少一条扣0.1分,基础分扣完为止。
(2)全年发布买卖信息数不少于500条,完成任务计5分,少于500条的,每减少一条扣0.1分,基础分扣完为止。
(3)新组织1个以上当地农业主体进入网上农博会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计2分,每多组织1个加1分,最多可加3分。
(4)各镇、街道辖区内所有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100%建立网上免费摊位,并且所有网上摊位必须启用,完成任务计3分,每少设一个摊位扣1分,基础分扣完为止。
(5)各镇、街道新发展农产品集团采购单位用户不少于5户,完成任务计3分,每少发展一户扣1分,基础分扣完为止;超额完成的,每多发展一户加0.5分,最多加3分。
(6)积极参与网上农博会活动,在网上农博会期间,各镇、街道辖区内的网上摊位信息维护总量不少于50条,完成任务计3分,30-49条计2分,10-29条计1分,10条以下不计分。
2.加强农民信箱系统日常管护和用户培训工作
(1)农民信箱用户启用率达到100%的,计1分,不到100%的计0分。
(2)做好农民信箱注册用户(含农业主体用户)登记信息规范性长效管理,包括注册用户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姓名、类别、主营产品等要素,规范率在95%及以上计3分,90%-95%计2分,85%-90%计1分,85%以下不计分。
(3)按农民信箱网上考试系统全年新增的考试人数占用户启用数比率达到10%以上的,计5分,5%-10%计3分,5%以下不计分。
3.加大农民信箱应用宣传力度
认真上报农民信箱、万村联网、“每日一助”应用典型事例,全年上报并被《平湖市农民信箱工作简报》录用的典型事例不少于5条,完成任务计10分;不到5条的,每减少一条扣2分,基础分扣完为止;超过5条的,每增加一条加1分,最多加10分。
(四)万村联网工程(基础分10分,附加分4分)
1.村级子网站建设和信息维护符合《浙江省万村联网工程村级网站基础信息发布指导目录》相关要求,所有栏目年发布信息累计60条(含)以上的站点数占已建站点比例达到60%计10分,50%-60%计8分,40%-50%计6分,30%-40%计4分,30%以下计2分。
2.在浙江省创建万村联网工程新农村示范网站活动中被评选或复审为示范网站的,每个加附加分1分,最高可加4分。
(五)12316为农服务工作(基础分10分)
1.重视为农服务工作,健全12316为农服务体系,接受12316平湖市为农服务中心指派,及时处理来电来访、开展下乡陪同服务,计5分。
2.认真开展为农服务台账资料记录、整理,及时分析服务成效,做好年度归档,计3分。
3.及时上报为农服务工作动态与典型事例,全年被《12316为农服务报》录用稿件数不少于4篇计2分,每少1篇,扣0.5分。
四、工作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积极开展“三农”宣传工作,真实报道“三农”动态信息,及时发布涉农政策与农技资料,深入挖掘“三农”典型事例。依托12316为农服务中心及农民信箱、万村联网系统等农业信息服务平台,不断完善为农服务体系,提升为农服务意识,创新为农服务模式,积极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政策、技术、信息等全方位优质服务,全面提升农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我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社会和谐。
五、考核办法
考核时间为
六、考核结果
(一)对各镇街道考核结果进行总分排名,评定农村经济信息工作先进集体3个予以表彰。
在考核期间凡出现管理员账号泄密、审核发布恶意信息等重大工作失误,给“三农”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先进评比资格。
(二)平湖市农村经济信息网上每录用1篇稿件,发稿费10元。非专职信息员投稿并被录用的,也按上述标准发放稿费,得分计入所在镇街道。
(三)对在农民信箱中发布的本地原创性“三农”公共信息每篇发放稿费5元,发布的真实有效买卖信息每条发放稿费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