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平湖市 > 正文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报送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的报告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朗读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321                      签发人:周玉根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报送2012年度

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的报告

 

平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现将我局《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上报,请审阅。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324

 

 

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局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努力践行执政为民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关于加强依法行政文件和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部署和要求,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依法行政的主题,扎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科学民主决策、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和公正文明执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推动我市“三农”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为了不断提升农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局在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我局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农政发20127号)《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农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及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平湖市“农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人员协助抓的工作格局;局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将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共同部署落实,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下发了《2012年度农经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平湖市农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方案》及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和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创建工作部署,签订了依法行政责任书,部署和落实了依法行政工作;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局班子分别安排上半年和下半年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找出问题,明确任务,以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和能力。

二、强化普法教育,提升意识能力

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是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和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和参与监督的需要。

(一)加强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1.是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局党委中心学习组每季学法一次,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习惯,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2.是强化机关干部法制培训,定期开展法制讲座,适时组织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机关干部学法时间每月不少于一次,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5月份,我局邀请市政府法制办领导来我局作依法行政专题报告,我局有关领导和9个科站60多名人员参加。另外,我局积极组织机关人员参加“金平湖讲坛”,除参加自选课外,鼓励都参加高层次的学习活动;12月份我局转发了《关于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局各科站认真组织学习宪法。

(二)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学习培训。做到行政执法人员每月学法1次;同时,由法制部门牵头,全年组织集中学习2次,重点学习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行政强制法》及新修订的的有关法律法规。参训人员157人次;另外,根据上级规定分批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年审培训和领证法律培训达68人次;再是组织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法律培训15人次。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使执法人员每年学法不少于20天,以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素养,为增强执法能力奠定基础。

(三)加强群众的法制宣传。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法制宣传培训工作计划,12316”服务下乡、“法律、政策、技术进乡村”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暨“爱鸟周”、“法律进乡村”、“公共安全宣传月”、“安全生产月”、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等活动为载体,开展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图片展览、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送法下乡、知识竞赛、现场咨询、短信群发等形式,广泛宣传涉农、涉渔、涉海、涉林等法律法规。据统计,面上普法宣传组织各种形式43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0多份,农民群众的受教育面明显扩大。另外,农机站和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还在电视台开辟了“平安平湖”——《平安农机创建》、《编织一张蔬菜安全网》两个专题宣传,收到了很好的反响。

(四)加强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教育。“农业法律进千企入千社”活动为抓手,以阳光工程为平台,以企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诚实守信、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对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饲料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兽药经营店、农资经营店等负责人及渔船主的法制宣传培训,增强生产经营者的法律观念和自觉守法的经营行为,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据不完全统计,各科站举办种类培训会培训班35次,培训人员1598人次。

三、强化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

多年来,我局已确立和完善了农业系统工作规则,明确决策权限,规范决策程序,落实决策跟踪反馈、评估和责任追究机制,不断完善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水平。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凡对全局性、综合性的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文件出台前或重大项目实施前均实行政策调研、法律论证、征求意见、社会公示、集体决策等机制,并严格执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规范性文件审查责任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凡对专业技术职称评选、干部任免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和行政决策制度,并在机关公示栏内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方可办理任职手续。一年来,竞争上岗共推出中层正职岗位3个,中层副职岗位5个,其中行政科室股级岗位3个,事业科站中层岗位5个。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们按照《市农办、农业经济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对竞争职位、竞争条件、工作程序、组织领导等作了严格规定,经过报名、竞岗演说、考察、公示等环节,竞聘上岗工作顺利完成。对较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相关事项,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财务规范执行,经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使用。同时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决策责任追究,对随意决策、违法决策、决策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实现决策行为的权责统一。

(二)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审查制度。对本部门拟决策的事项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当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化审查,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未经合法化审法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作出决策。

四、强化履职意识,推行阳光行政

农经局是综合性的政府部门,其监管责职涉及“三农”的方方面面,具有多领域,多产业、多行业等特点。明确责职强化履职意识是依法行政的基础。

(一)认真梳理、明确责职。为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自7月来,我局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的通知》精神,由法制科牵头,组织全局各科站开展行政执法梳理工作。经初步梳理,我局行政执法主要涉及的法律法规及规章310部(其中法律42部、行政法规58部、地方性法规26部、部门规章150部、省政府规章34部),行政行为有:行政许可61项、非行政许可23项、行政处罚459项、行政确认11项、行政收费19项、行政给付4项等。通过梳理,使我局的依法行政基础更为扎实、思路更为清晰、任务更为明确。同时,我局还将梳理后的职能报市府法制办审核,然后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以避免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情况的发生。

(二)规范许可、阳光行政。我们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行政审批的立足点和落脚点,在依法行政、规范审批的前提下,确保了无行政复议、无错案纠案的发生,1.是认真落实“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整合审批资源,坚持一个“窗口”对外。2.是做好农经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服务规范的地方标准编制工作,对窗口办理的53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范围、申请条件、申报资料、办事流程、受理时间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范和统一。3.是规定流程运作时间。明确每个流程点的内容应该在什么时候完成,处理这些内容的时间应该有多长,使每项业务流程具备可预见的结果性。4.是自加压力,对审批时限再压缩。对群众上门办事分类处理,即办件现交现办,立等可取;在许可服务过程中,遵循合法、精确、高效的原则,做到“四清四零”,坚持“三办承诺”,把快审、快办、快结作为提高服务水平的主方向,最大限度地畅通办事渠道、压缩承诺时限,实现提速74%5.是将行政许可事项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各审批环节进行实时监控,保证所有项目都做到按时限、按要求办结。截止12月底,窗口共受理和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2686件,检疫木材85709.11立方米,收费129675,窗口办理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无差错,提前办结率达100%

(三)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我局开办政务公开栏,在平湖农村信息网上将农业政策法规,农业执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渔政管理、海洋管理、农业视窗、市场行情、新农村建设、农业动态等窗口,别处还设置了公告栏,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务信息。通过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强化监督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强化监督机制,完善监督制度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环节和保障。我局重点在四个方面努力。

(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今年,我局共收到市政府交办的人大议案建议16件,其中24号议案转建议《关于要求进一步推进“金平湖·美丽乡村”建设的议案》、39号建议《关于要求对经济薄弱村资金扶持的建议》是由两位市委市府领办、督办;有16件议案建议内容涉及农民建房及两新工程、美丽乡村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大“两区”建设扶持力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诸多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了办理好这些议案建议,局分别召开三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落实,现已基本办理完毕。办理结果能得到代表的满意和理解。

二)加强行风监督评议。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切实加强我局行风建设,提高农业系统行政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定期听取14位行风监督员对农业系统的意见和建议,从多个侧面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监督评议,促进行政行为的规范;同时为全面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主动征求群众意见,通过满意度测评器测评,让办事群众实时评价窗口服务,共收到评价450余人次,满意率为100%

(三)强化内部监督管理。1.是认真履行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工作职能。做到每案审查,填制好《行政处罚案件审查表》,及时发现错误和问题并通过会议或短信等形式反馈给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以便及时改进。2.加强行政执法办案过程的监管。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执法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监督,重点围绕是否亮证执法、文明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定性是否准确、依法办案、清正廉洁,是否充分维护和保障行政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申请回避、听证、复议和提起诉讼权利等方面全过程参与,避免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3.是狠抓执法监督制度化。在局编制《行政处罚项目和依据目录》《平湖市农业经济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等4个配套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持证上岗、执法情况定期报告、首问责任、责任追究、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基本制度。4.是加强案件的报送和备案工作,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及时上报省厅、嘉兴市农经局及市法制办备案,对需移送公安的案件,同时上报检察院备案,主动接受上级机关的监督,今年已上报备案3起案件。

(四)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按照省、市和主管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局组织了对201161日至2012531日底期间已办结的各类行政许可3364件(不含动物检疫和木材检疫),行政处罚案件104起(农业32起、林业4起、渔业52起、动物检疫16起)进行评查;其中,海洋与渔业系统被列入省政府法制办重点评查对象。经各上下评检,我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许可案卷总体情况较好,没有发现实质性问题。另外,局组织季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五)健全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制度。我局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凡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涉农规范性文件,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政策,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并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后上报;凡以农经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后,必须由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以平农(规)字予以发布。一年来,我局法制部门重点审查了《平湖市水域养殖发证办法》、取缔无证养殖和河道水域环境管理“三项制度”、《 城区创卫船舶整治实施方案》及有关涉农政策等规范性文件。按照“有案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局二级单位发布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能力的文件必须报局法规科审查备案;凡以市农经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同时,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做到定期清理和适时清理相结合,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内容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废止。

五、强化行政执法、保障生产安全

今年以来,围绕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监管与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一年来对农药、化肥、兽药、种子、饲料与饲料添加剂、动物检疫、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资源保护、渔业安全生产、农机道路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野生动物保护、林业资源保护等多领域、多方位,组织开展了“瘦肉精”、“绿剑”、“铁拳行动”、“打非治违”、“ 蘑菇质量安全检查”、“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时令果蔬产品质量安全检查”、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春潮2012”、“护2012”、“碧海行动”、“取缔地笼网捕捞作业专项整治”、“打击违法捕捞行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取缔市场禁用渔具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等一系列执法检查活动和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规范了市场秩序,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实利益。1-12月共组织查处各类专项执法16次,查获各种违法行为326起(渔业251起),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99起(移送公安4起)。其中农业30起、林业3起、渔业37起、动检29起,共处罚没款179995.5元。发放整改通知书75份。

六、强化矛盾化解,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将其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之中,逐级落实到相关科站、岗位和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责任体系。1.是定期不定期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采取上下结合、条块结合,日常排查与定期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三农”工作中存在的矛盾纠纷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及时向市政府上报维稳动态信息努力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2.是做好生产事故的处置。严格按照省厅有关生产事故处置办法,及时、公正、规范地处理各类农业生产事故,主要抓好“五关”,即把好立案受理关、做好调查取证关、组织事故鉴定关、组织事故调解关、使用规范文书关,今年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与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受理农业生产事故5起(农业3起、渔业2起),调处各类渔事纠纷2起,挽回损失31.4万元(渔业21.6万元),全部按程序处置,积极化解矛盾。3.是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和《浙江省农业信访处理细则》,坚持从维护群众的利益出发,把解决各种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关键,预防和减少集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1-12月,共收到市长电话受理中心转办单62件。我们按照受理中心的工作要求,层层建立责任制,每接到受理中心转办件,都有局长直接批办,各承办单位、责任人认真办理。目前已办结62件,经与当事人联系,对办结情况表示满意的61件,占98.39%,表示不满意的1件,占1.6%。收到人民来信9件,已办结9件。网上信访共受理1件,已办结。

七、强化机制创新,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坚持从实际出发,创新服务机制,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为农服务水平。1.是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推进农经局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我局在掌握群众需求的基础上,在为农服务内容、方式、服务质量与效率上不断探索为农服务新路子,打好为农服务品牌。1-12月,接待来电来访1700多人次,组织9次、380人次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解决实事难事3750多件。为服务对象发送各类信息1200多万条次,对接农产品交易和土地流转230多笔,促成交易意向额2300多万元。,共安排专家及党员志愿者在窗口坐席值班1600人次,专家下乡现场指导900多人次,党员志愿者下乡指导5000多人次。2.是延伸为农服务平台,推进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根据中共平湖市纪委《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三办”服务规程提升服务质量的通知〉》(平纪201247号)的精神,我局联系职能权限,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及时召开科站负责人召开会议,确定10个科站,梳理出14项“三办”事项,其中:代理办4件、指导办8件、直接办2件,将延伸到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3.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网络、报刊媒体、新农村简报、政务公开栏等阵地,将局机关的主要职责、办事程序、人事任免、法律法规、许可项目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4.是自觉接受网络媒体和上级机关的监管。主动向群众公开农业系统执法举报电话12316,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组织查处,并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5.是根据市委市府的要求,建立了农经局特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预案,组织了急队伍;对发生的属于农局应急范畴的各类处置事项都明确了分工和要求,建立了处置制度和处置程序,以提升服务监管效率。

八、围绕全局重点,推进两大行动

根据《平湖市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关于印发平湖市蓝色屏障行动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2103号),我局围绕“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和“ 蓝色屏障行动方案”的工作目标、对照行动、方的要求,重点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船舶安全、农机道路安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植物疫情监测及防控、海洋资源利用、海洋工程监管、海洋环境保护为重点等方面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基本、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资源环境问题,使人民群众的各方权益得到尊重,使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得到保障。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办公室                       201324日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平湖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pinghushi/20210601/15772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