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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文件
平海渔〔2013〕9号
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调整平湖市
海域使用审核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我省海域使用相关文件要求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有关管理规定,鉴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平湖市海域使用审核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湖市海域使用审核委员会的组成
平湖市海域使用审核委员会由市农经局(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海域、海岛综合管理、纪检监察工作的分管领导,以及海域、海岛管理、海洋监察或海洋与渔业执法、渔业管理、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行政许可或法制??应为单数。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一人。
调整后,平湖市海域使用审核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王建良
副主任委员:方丽娟
成员:唐伟良 王杰 宋之琦 徐卫星 周阅
二、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海域、海岛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平湖市海域使用审核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承担对我市海域使用项目审批前的用海使用申请、招拍挂出让方案等审核工作,并可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有关程序,对我市可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的使用方案等进行审查。局海审委提出的审核意见及建议,应及时提交局班子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作为我局履行海域使用项目行政审批相关程序、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查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平湖市海域使用审核委员会以会议形式开展审核工作。根据涉海、涉岛项目使用申请审批工作需要,海审会议视情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为提高效率,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参加海审会议。海域、海岛管理职能科室负责做好海审委会议记录和资料档案等相关工作。
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3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