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嘉兴市继教委《关于公布2013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学术活动的通知》(嘉市继委〔2013〕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单位安排好学员的工作,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积极促使学员参加学习。
二、我市学术活动的举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精心准备,确保活动按时举行。如不符合规定要求,将视情节轻重停止其举办资格和取消该学分授予权。
三、各单位如需增加继教项目的,请尽快向嘉兴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请。
平湖市卫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