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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根 彭星华
平海渔〔2013〕17号 签发人:徐锦连 唐华荣
关于申报南美白对虾标准化养殖推广
示范项目的请示
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调办:
平湖市南美白对虾引进早,养殖面积大,到2012年全市养殖面积14690亩,已形成了育苗、养殖、加工、销售、服务一条龙体系,成为农民致富的一条有效途径。但在生产过程中,因质量和品牌建设意识不够强,管理、技术到位率低等因素制约,生产水平不平衡性突出。为改变现状,今年我们在南美白对虾推广上,以建立标准化核心示范基地为抓手,以标准化、无害化养殖技术示范推广为突破口,实施组织化生产、品牌战略,促进平湖市南美白对虾生产健康持续发展。
无公害南美白对虾标准化养殖推广示范项目,由平湖市水产行业协会承担,实施地点在平湖市林埭镇,实施时间为2013年1月至2013年10月。项目建立2500亩核心示范区,按照省级地方标准《DB33/T399-2003无公害南美白对虾》要求,通过在示范区加强无公害标准化培训、建立健全标准化养殖管理制度、改善养殖环境设施等措施,积极示范推广无公害南美白对虾养殖技术,提升平湖市水产品质量,提高养殖效益。本项目总投资26万元,特申请省财政扶持资金18万元,用于扶持项目建设。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附件:浙江省省级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全程示范)项目申报书
(联系人:宋之琦 联系电话:0573-85010352 )
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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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财政局
2013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