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平统〔2013〕10号
平湖市统计局
关于调整统计违法案件案审小组成员的通知
局各科室队、各镇(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维护统计法制工作的严肃性,切实做好我市统计违法案件的审理,确保案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平湖市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对给予罚款人民币数额(15000元以上)需告知听证的行政处罚的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决定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平湖市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案审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结果公布如下:
组 长: 顾利鹤
副组长: 袁 法 顾栋梁 杨在忠
成 员: 沈高峰 施宝观 纪海亚 韩 铭 胡桂华
沈勤伟 马力强
平湖市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