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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转发《关于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
各镇(街道)安监站,各危化品企业:
现将嘉兴市安监局《关于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嘉安监危化〔2013〕2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道)安监站及时督促、指导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危险化学品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治理内容以及各专业隐患排查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各项工作程序,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平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嘉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关于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
治理体系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安监局: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是预防和减少事故的有效手段。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探索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和规范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建立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重要性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以企业实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报、监管部门落实安全隐患督查督办督导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安全标准体系建设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的一项系统工程。实践证明,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预防体系上,超前采取措施,才能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最终实现安全生产。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安全生产管理理念、监管机制、监管手段的创新和发展,对于促进企业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由政府为主的行政执法排查隐患向企业为主的日常管理排查隐患转变,从治标的隐患排查向治本的隐患排查转变,对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把握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具有重大意义。在危化品企业中率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针对我市危化品企业数量较多、安全基础薄弱、事故易(频)发、社会关注度高等情形而确定的,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企业分类分级和差异化监管。进一步掌握辖区内危化品企业底数和基本情况,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10]120号),对企业规模、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危险因素等条件进行分类分级。在分类分级的基础上,对企业在监管频次、监管内容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明确企业隐患排查内容。危化品企业要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中制定的各类检查表,明确企业隐患排查内容;强化《导则》的宣传培训,确保企业员工掌握隐患排查方法、内容和要求,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培训、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导则》宣贯,增强危化品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主动性,指导企业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方法和工作要求;及时搜集和研究辖区内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督促指导其规范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升危化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危化品企业要按照《导则》和《嘉兴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实时监控重大隐患,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机制。
(四)聘请安全专家参与安全检查。按照《关于印发<嘉兴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的通知》要求,危化品企业应签约相关专家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或由镇(街道、园区)统一聘请专家为企业提供常年服务,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安全保障水平。各地要根据危化品企业评估等级,应聘请专家对企业实施相应次数的监管督查。
(五)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企业按照《导则》要求所明确的企业隐患排查内容,全员、全过程、全覆盖地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并认真记录相关内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登记建档,填写《嘉兴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表》,按纸质和电子稿两种形式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落实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入事故隐患单位,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区分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别登记建档,落实整改。
(六)开展事故隐患(安全风险)预警告知。开展事故隐患(安全风险)预警告知,是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安全风险辨析、控制两项工作的有机融合,是深化班组安全管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内容,是公开企业安全风险、开展隐患治理、普及应急防范知识的有效途径。企业要通过教育培训告知,使每个岗位职工都熟知本岗位的所有危险有害因素(物质)、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原因和应急防范措施等;通过设立告知牌告知,将相关内容制作专门的岗位事故预警告知牌,安装在岗位、区域、设施的醒目位置,每天对职工进行警示、提醒。
(七)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上报载体。推行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月逐级向安监部门报告制度,建立四级〔企业、镇(街道)、县(市、区)、市〕上报专用邮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报表以邮件形式按月逐级上报,即企业→镇(街道)安监部门→县(市、区)安监局→市安监局上报,对隐患排查、治理、销号进行动态管理,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和管理。
(八)推行安全管理负责人月度例会制度。以县(市、区)或化工园区(集聚区、化工企业集中的镇和街道)为单位,推行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月度例会制度,通过上报《嘉兴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和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开展工作汇报和经验交流、部署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九)强化主要负责人履职考核。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全面推进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考核,突出工作过程和结果量化,进一步推进各项制度的落实,并对考核结果通报公布,提高安全监管的约束力和公信力。各地要按照嘉安监危化〔2012〕47号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考核管理办法,与诚信管理相结合,发挥考核对工作正能量的推进作用。
三、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周密安排,科学实施,全面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本项工作将列入危化品安全监管条线考核的重点内容,严格考核。
(二)落实安全责任,完善考核机制。各地要认真开展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检查,督促企业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无缝化管理。要严格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或个人,通过“黑名单”企业公布、主要负责人履职考核等形式,给予通报和公开曝光,督促其抓紧整改;对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通过“十佳诚信”企业评定予以公开表彰。要建立企业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管理台账,研究解决隐患自查自纠自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创建典型示范,发挥榜样作用。各地要积极发现、培养和树立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典型企业和先进事例,在隐患排查治理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程序内容等方面形成可学、好学和管用的经验做法。通过组织召开先进典型经验交流会、座谈会和加强宣传报道等形式,广泛推广典型经验,全面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注重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各地要将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改造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带动各项工作的开展。要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契机,实现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和考核的全过程管理。
(五)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各地要充分利用开会、工作检查、培训等时机,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各有关企业深刻认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提高职工排查事故隐患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和鼓励职工结合本职工作查找各类事故隐患。
危化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按月逐级向安监部门报告制度从今年4份开始实施,下个月的第一周为企业上报时间(遇节假日推迟),报告上个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安监局于每月中旬接受各地上报情况。各地在工作推进中有好的经验和建议,请及时向市安监局危化处反映。
附件:1.《嘉兴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表》
2.嘉兴市安监局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上报专用邮箱:jxyhpc@163.com
嘉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附件1:
嘉兴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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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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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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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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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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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管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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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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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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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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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排查内容 |
存在问题 |
整改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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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安全基础管理:1、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和落实;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3、安全培训教育管理;4、风险评价与隐患控制;5、事故管理、变更管理与承包商管理;6、作业管理;7、应急管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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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1、区域位置;2、总图布置;3、道路、建构筑物;4安全警示标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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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工艺:1、工艺的安全管理;2、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3、现场工艺安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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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设备:1、设备管理制度及管理体系;2、大型机组、机泵的管理和运行状况;3、加热炉/工业炉的管理与运行状况;4、防腐蚀;5、压力容器;6、压力管道;7、其他特种设备;8、安全附件管理与运行状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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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电气系统:1、电气安全管理;2、供配电系统设置及电气设备设施;3、防雷防静电设施;4、现场安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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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仪表系统:1、仪表安全管理;2、仪表系统设置;3、仪表现场安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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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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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储运系统:1、储运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2、储罐区的安全设计;3、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设施;4、危险化学品仓库;5、储运系统的安全运行状况;6、汽车、码头装卸设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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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公用工程:1、一般规定执行;2、给排水;3、供热;4、空压站、空分装置;5、泄压排放和火炬系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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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消防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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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排查内容详见《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各专业隐患排查表,企业应对照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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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 |
企业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二〇一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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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