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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平安监〔2013〕10号
转发嘉兴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装置
设计安全诊断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安监站:
现将嘉兴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的通知》(嘉安监危化〔2013〕2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及时排查辖区内未经正规设计化工装置的危化品生产和储存、列入许可的危化品企业,并督促其迅速开展在役化工装置(设施)安全设计诊断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在役化工装置(设施)的诊断和整改工作。
平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嘉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嘉安监危化〔2013〕25号
关于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安监局:
为认真贯彻省安监局、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12〕115号),深入排查治理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化工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市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定,现就在我市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明确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按照上级安监部门的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安监部门和各类化工企业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加强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全市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一些化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化工企业早期建设的化工装置,由于没有设计或者未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导致工艺装备存在着许多缺陷或安全隐患,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据统计分析,我市近年来多起危化品安全生产事故与企业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有着密切关系,企业存在生产工艺流程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主要设备、管道、管件选型(材)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装置布局不合理等隐患。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是全面排查治理这类安全隐患,提高化工装置本质安全水平,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安全投入,加快诊断和整改工作步伐,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二、目标任务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提升危化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要求,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推进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2013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并督促存在未经正规设计(没有设计或者承担设计的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化工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必须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安全诊断,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2013年底前,设计单位出具安全诊断报告书,相关企业完成安全设计诊断工作;2014年6月底前,评价单位出具现状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企业完成整改工作。对未按时完成安全设计诊断和整改工作且涉及许可证延期的企业,将作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予受理审批。对在此期间涉及搬迁关闭企业而不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和整改的,要由当地人民政府的搬迁关闭计划,企业须作出按时搬迁关闭和安全生产承诺。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
全市危化品生产和储存、列入许可的危化品使用企业未经正规设计的化工装置,都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装置布局、工艺技术及流程、主要设备和管道、自动化控制、公用工程等进行设计复核,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设计安全诊断:
(一)重要设备设施布置
1.对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消防泵房(包括泡沫站)、控制室、变配电室等公用工程,对装置及人身安全影响较大的明火装置、生活及办公设施等,布置是否合理,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2.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装置区内装置储罐(组)布置,仓库、储罐区、装卸设施布置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等。
(二)工艺技术及流程
1.工艺技术是否成熟、可靠,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是否在小试、中试或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
2.工艺流程的组成,主要包括:原料处理、化学反应、产品精制、储存和装卸等环节组成,每个环节的单元操作过程或工序组成,每个单元操作过程或工序的设备构成和连接(含反应器、塔、炉、槽罐等各类设备、设施、管道、自控联锁装置、监测报警设施、泄压止逆设施、阻火设施、吸收、中和及破坏设施、惰性气体保护和置换设施等),是否合理并保证安全运行;
3.操作方式、工艺参数、主要控制指标(温度、压力、流量、配比、液位等)是否符合安全操作条件要求;
4.各生产物料所流经工艺设备的顺序、去向、步骤等是否符合工艺安全要求,禁忌物料的使用是否安全;
5.整个工艺技术及流程能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三)主要设备和管道
1.主要设备包括定型设备的选型、非标设备的制作和选用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设备、管道、管件的选材是否符合物料性质(有毒、腐蚀、易燃易爆等)及作业环境(高温高压、低温、临氢等)的要求;
3.主要工艺物料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和阀门、法兰等管道元件的选用和连接方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四)自动控制
1.属于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是否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规定设置了相应的自动控制、安全联锁及紧急停车系统,该系统是否正常投入生产使用;
2.属于其他化工工艺的装置,是否按照工艺安全要求,对主要控制参数设置了相应的仪表检测,自控检测点位置及安全联锁回路设置是否合理,自控系统应急电源及仪表风供应、仪表选型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是否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装备功能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
4.属于重大危险源的装置,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实现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等重要参数的自动监测监控、自动报警和连续记录。
各地要督促承担设计安全诊断工作的设计单位,应当对诊断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编(绘)制企业整改完成后的相关图表(主要包括: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总平面布置图,生产和储存装置(设施)、气体检测平面布置图,主要设备设施一览表等);应当对每套化工装置的设计安全诊断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内容要求见附件)交委托企业,并报企业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要督促设计单位应当与所诊断的企业签订技术保密协议书,严格保守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四、隐患整改要求
各地要督促有关企业,对诊断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立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识别,区分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别登记建档。一般事故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按照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实施监控治理,并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报告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治理方案等。
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有关企业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结束后,有关企业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现状安全评价,确保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督促相关企业要将本次设计安全诊断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整改过程等情况通过危化品隐患排查治理专用邮箱、提交纸质材料等方式,按时逐级上报。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调查摸底和工作推进。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和设计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对存在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生产储存装置的企业,要及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作为存在事故隐患单位,督促企业按要求推进工作。
(二)加强对设计安全诊断工作质量的跟踪督查。各地要建立跟踪落实推进机制,对承担诊断工作的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审查把关,参与企业组织的设计安全诊断的内容和成效等方面评估,引导企业选择信誉高、专业实力强、责任心强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安全诊断工作,确保工作成效。
(三)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管。各地要督促企业完成隐患整改后委托安全评价机构进行现状安全评价,对企业设计安全诊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评估,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加强工作结合。各地要将“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改造与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相结合,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着力点,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为落脚点,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和“一企一策”,推进工作开展。
(五)严格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强对有关企业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和隐患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设计安全诊断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做到“一企一档”。对设计安全诊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下达《现场处置措施决定书》,视情况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必要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完成。对拒不开展设计安全诊断和隐患整改工作、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要依法进行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权限予以关闭。
附件: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报告书内容要求
嘉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附件:
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报告书内容要求
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地址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情况等,无正规设计化工装置的规模、技术、工艺、装置、设施、主要原材料和产品等。
二、诊断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一)重要设备设施布置
(二)工艺技术及流程
(三)主要设备和管道
(四)自动控制
(五)公用工程
(六)其它
三、整改的意见建议
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目录
五、有关图表
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总平面布置图,生产和储存装置(设施)、气体检测平面布置图,主要设备设施一览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