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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平安委会〔2013〕8号
关于印发《平湖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钟埭街道办事处)、独山港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平湖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平政办发〔2013〕16号)精神,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嘉兴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通知》(嘉安委〔2013〕8号)要求,市安委会研究制订了《平湖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平湖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和加快实现根本性好转,现就全市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安全生产监管网络,重点推进镇街道和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确保安全监管不留盲区、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实现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管理机制,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安委办主任任副组长,各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网格化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在市安委办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网格划分
1.一级网格:由全市8个镇街道、九龙山度假区、城市新区按辖区范围划分10个网格。
2.二级网格:由各镇街道、九龙山度假区、城市新区原则按行政村、社区管辖范围划分网格,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分。
3.三级网格:各村社区可根据网格内监管对象多、管辖范围大的实际,划分三级网格。
在确定网格单元基础上,层层绘制网格图,其中三级网格图由村社区负责绘制,并报镇街道、九龙山度假区、城市新区;二、三级网格图由镇街道、九龙山度假区、城市新区负责绘制,并报市安委办;一、二、三级总体网格图由市安委办负责绘制。网格图形式见附件。
(二)明确网格责任人员
1.一级网格:镇街道、九龙山度假区、城市新区镇长(主任)为本网格单元第一责任人,分管镇长(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安监机构负责人为具体组织实施人。
2.二级网格:村社区主要??具体组织实施人。镇街道联村社区干部要协助和督促所在网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三级网格:根据实际明确责任人员。
(三)明确网格职责
由市安委办负责制订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各级网格单元可根据工作实际细化制度,形成管理到位、职责明确、执行有力的网格化管理体系。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6月上旬):各镇街道要及时制订实施计划,召集辖区村社区负责人进行宣贯部署,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认真做好调查摸底等基础准备工作。
(二)重点推进阶段(6月中旬~7月上旬):完成网格划分,明确网格责任人,绘制网格图,建立网格内企业名册和网格化管理台账等,并报上级网格单元备案。一级网格单元于7月底上旬将整理汇总好的附件1~3报市活动小组办公室(市安委办)。
(三)全面实施阶段(7月中旬起):各级网格单元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底前):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及时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市活动小组办公室(市安委办)将组织抽查各级网格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格单元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长期重要管理机制,是推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和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的一项重要抓手,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作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重要内容来抓,扎实动员部署,认真制订实施计划,大力推进落实。
(二)注重结合,统筹推进。各地要将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与镇街道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相结合、与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相结合、与各级党委政府推行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要求相结合,下移工作重心,突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统一部署、统筹推进,不断提升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强化督导,取得实效。市安委会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对下级网格单元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不快、流于形式的,要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对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措施。确保安全监管不留盲区、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附件:1.平湖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图
2.平湖市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网格基本情况表
3.平湖市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网格人员联络表
4.平湖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试行)
附件1:
平湖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图
**镇街道 第一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 组织实施人:*** 市安委会 **镇街道 第一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 组织实施人:*** **镇街道 第一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 组织实施人:*** **村社区 第一责任人:*** 组织实施人:*** *** 第一责任人:*** 组织实施人:*** **村社区 第一责任人:*** 组织实施人:*** *** 第一责任人:*** 组织实施人:*** *** 责任人:*** *** 责任人:*** *** 责任人:***
说明:此图为全市一、二、三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整体示范图,供各级网格单元在绘制网格图时作参考。
附件2:
表一:平湖市安全生产一级管理网格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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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单元 |
主要 负责人 |
分管 负责人 |
组织 实施人 |
市级联系领导 |
安监局 联系领导 |
安监局 联络员 |
规上 企业数 |
重点 企业数 |
重大 危险源数 |
近年事故 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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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经济 技术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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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林森 |
周琪根 |
何根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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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埭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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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碎社 |
谢晓东 |
陆东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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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山 度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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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湖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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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平 |
刘 洪 |
徐明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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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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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仓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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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明 |
宋 亮 |
曹利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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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埭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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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玉峰 |
汤国平 |
沈 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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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陈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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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梁 |
马其中 |
任德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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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桥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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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珍 |
谢丽萍 |
黄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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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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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勇彪 |
马云峰 |
杨海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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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平湖市安全生产二级管理网格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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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单元 |
负责人 |
安全监管员 |
镇街道或区 联系人 |
规上企业数 |
规下企业数 |
重点 企业数 |
重大 危险源数 |
近年事故 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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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平湖市安全生产三级管理网格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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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单元 |
负责人 |
村社区 联系人 |
规上企业数 |
规下企业数 |
重点 企业数 |
重大 危险源数 |
近年事故 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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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平湖市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网格人员联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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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所在网格 |
办公室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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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平湖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网格化管理工作有效开展,促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网格实行层层负责制度,由市安委会(安委办)负责全市管理网格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执行。一级网格单元负责本区域内网格化建设和监督执行,二级网格单元负责本区域网格化建设和监督执行,三级网格单元负责本级网格化建设和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市政府成立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安委办主任任副组长,各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网格化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在市安委办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一级网格单元应建立相应工作机构。
第四条 各级网格单元应加强网格化建设,明确责任人员,绘制网格图,并根据人员变化及时作出调整。
第五条 各网格单元明确上级网格单元联系人。各镇街道联村社区干部要协助和督促所在网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各级网格单元应根据市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内容,结合各网格单元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网格单元要与网格内企业签订并督促其内部签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 市政府(市安委会)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一级网格单元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实施人参加。一级网格单元负责人应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传达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部署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二级网格单元负责人、安全监管员参加。二级网格单元应及时向三级网格单元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精神。
第八条 掌握网格内企业数量、规模和安全生产状况等基本情况。其中一级网格单元重点掌握网格内规模以上企业和安全生产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近年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二、三级网格单元应重点掌握网格内包括微小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的基本情况。各级网格单元应建立网格内企业名册。
第九条 根据市级或上级网格单元部署,结合网格内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订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提醒网格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予以记录,并要求企业整改。对企业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上级网格单元报告。
第十条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发现网格内企业存在非法违法、违章违规行为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及时向上级网格单元报告,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一条 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向网格内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和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技能和意识。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台账,全面、详细、动态记录本单元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宣传教育等管理工作情况。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逐级备案制度。下级网格单元应向上级网格单元报送本单元网格基本情况表、网格联络人员表等基本情况。一级网格单元应将辖区所有网格单元基本情况整理汇总后,报市安委办备案。网格单元发生调整变化的,应及时逐级上报。
第十四条 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月报制度。下级网格单元每月向上级网格单元报送本单元月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宣传教育等工作情况。一级网格单元每月26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数据统计表。
第十五条 市安委会(安委办)适时组织对全市管理网格建设和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级网格单元应经常性组织对辖区管理网格建设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级网格单元应加强对三级管理网格的监督管理。对监督发现的网格建设不健全、工作履职不到位的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积极、成效明显的网格单元和责任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在各类评先评优工作中优先考虑。
第十六条 市安委会(安委办)每年组织对一级网格单元组织实施人、二级网格单元安全监管员和三级网格单元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一级网格单元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应积极参加由上级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第十七条 市安委会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级网格单元应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对下级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至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市安委办负责解释,并根据执行情况适时作出修改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