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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湖市科技信息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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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科学技术局

 

 

平科技〔201317

 

 

 


关于印发平湖市科技信息网站

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钟埭街道办事处)、独山港区管委会,城镇企业管理办公室,本局各科室(中心):

为加强科技网站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审核程序,确保网上信息安全,现将《平湖市科技信息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平湖市科学技术局

                                2013428

 

平湖市科技信息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平湖市科技信息网站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做好网上信息发布工作,促进网站健康发展,安全高效运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网站为“平湖科技信息网”(http://www.phinfo.gov.cn)。

第三条  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制度》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条  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上网发布。下列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涉密文件;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有损单位形象,对单位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五条  市科技信息中心在本局各科室的协作配合下具体负责网站的建设、维护、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平湖市科技信息网站的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2.负责对平湖市科技信息网站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总体负责网站建设管理、栏目设置管理、页面版式设计等;

3.负责网站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并协调解决网站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监控网站的运行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4.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

5.配合相关部门或科室完成网站栏目及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  各相关部门或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发布工作,并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

 

第三章  网站功能及主要内容

 

第七条  网站功能及主要内容

平湖市科技信息网站,其主要功能是向公众展现平湖科技形象、宣传科技知识和政策法规、推进政务公开、服务企业及加强政府与市民之间联系。其内容主要包括科技动态、政策法规、政务公开、科技宣传、项目申报、成果发布等。

 

第四章  网站信息报送

 

第八条  本局各科室负责人管理本科室科技信息工作,主要负责对向网站报送的信息进行审核。各科室负责人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本科室所报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和准确性负责,未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确认不得上报。各镇街道科技助理员负责本镇街道报送信息的拟稿、核稿,镇街道分管科技工作领导负责对向网站报送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对信息内容负责。

第九条  各科室要指派1名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人员兼任网站信息员,信息员要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整理工作,撰写校对相关稿件,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负责将本科室所需上报的网站信息及时上报科技信息中心信息员,并同时做好报送信息的备案存档工作。各镇街道科技助理员同时兼任网站信息员,并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条  各科室或镇街道上报的网站信息,需明确发布在网站中哪个栏目下。

 

第五章  网站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

 

第十一条  本局内部网站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

1.本局各科室经办人拟稿、核稿;

2.由经办人提交经办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

3.如审核通过,由经办人进行二次核稿,并报局信息中心信息员;

4.由局信息中心信息员提交给本局分管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

5.如审核通过,由局信息中心负责正式发布;

6.如涉及本局重大举措、突发性事件等信息,需由本局信息工作负责人提交至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正式发布。

本局各科室经办人拟稿、核稿

经办科室

负责人审核

局信息中心

信息员

正式发布

局信息中心

发布员

本局分管信息

工作负责人

本局主要领导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大举措等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第十二条  各镇街道网站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

1.各镇街道科技助理员拟稿、核稿;

2.由各镇街道科技助理员提交该镇街道分管科技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

3.如审核通过,由各科技助理员进行二次核稿;

4.由各科技助理员通过网站信息报送平台报送给局信息中心信息员,并做好备案存档工作;

5.由局信息中心信息员提交给本局分管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

6.如审核通过,由局信息中心负责正式发布;

7.如涉及本局重大举措、突发性事件等信息,需由本局信息工作负责人提交至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正式发布。

 

各镇街道科技助理员拟稿、核稿

镇街道分管科技工作领导审核

局信息中心

信息员

正式发布

局信息中心

发布员

本局分管信息

工作负责人

本局主要领导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大举措等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三条  局信息中心每月对各科室和镇街道发布、上报的信息进行统计,每季度进行通报,年底进行考核、评比。此项工作纳入各科室和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范畴。

第十四条  通过考核、评比结果,科技局将对表现突出的科室和镇街道及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重视程度不够的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  对网站信息审查不严,发布涉密、虚假或者不良信息给本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平湖市科技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平湖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3428日印发  共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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