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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3〕53号 签发人:周玉根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平湖市畜牧兽医局
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请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湖市畜牧兽医局于2006年5月成立,为相似副科级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8名,主要职责:
具体承担或受委托承担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监督、动物疫病控制扑灭、动物产品安全等执法工作;研究制订畜禽养殖、饲料、兽药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畜牧业发展;饲料、兽药、种畜禽的日常管理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畜牧兽医从业人员及动物疫病诊疗组织的管理、培训和技术考核;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协助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做好动物免疫和疫病扑灭工作。
市畜牧兽医局依据承担的职能,紧紧围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安全、生态畜牧业建设等各项工作,强化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了畜产品安全工作,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强化行政执法,现要求将平湖市畜牧兽医局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特此请示。
(联系人:周宇勤 联系电话:616380)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3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