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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林业局文件
平林〔2013〕1号
平湖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平湖市2013年“绿盾
护林一号”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局属有关科站:
现将《平湖市2013年“绿盾护林一号”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林业局
2013年4月2日
平湖市2013年“绿盾护林一号”检疫
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松材线虫病疫木源头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加工、无证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行为,防止松材线虫病疫情人为扩散,规范松材线虫病松木采伐管理,保护森林资源,推进“森林平湖”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在全省开展2013“绿盾护林一号”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林防〔2013〕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行动主题
查违堵疫、保护森林
二、专项行动时间
三、专项行动任务
按照省林业厅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行动期间集中力量,暗访摸排,主动出击,全面实施检疫检查,重点打击无证调运和违法使用、加工、经营松科植物及制品行为,重点完成以下任务:
(一)对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及其周边地区进行全面检查,彻底清理松疫木,对擅自存放、使用行为必须在4月底前全部收集烧毁。
(二)对全市的松木加工、使用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查处违法加工疫木,使用、存放染疫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行为。
(三)对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松材线虫病除治情况进一步检查,规范松木采伐审批管理行为,纠正违反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发生区松木采伐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04〕30号)和省林业厅《关于切实加强松木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林防〔2012〕56号)的行为。
四、专项行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近年来的实践证明,我市连续开展“绿盾护林”专项行动是加强林业检疫执法工作、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松材线虫病扩散的有效举措,但仍然存在着一些思想认识不到位,行动措施不得力等现象。本次专项行动局建立协调小组,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市森检站、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林业站、林场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加强合作,互通信息,确保本次执法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整合力量,联合行动。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积极与周边县、市相关检疫部门以及乍浦港出入境检疫部门联系,制订联防联检制度,划定重点清查区域,分片分组联合行动、重点检查,不留死角。木材运输巡查大队在检查(巡查)中,应当加强对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检疫检查,及时查清木材来源。对边缘相邻区域的木材流通经营场地,要开展联合专项行动,管住疫木流失的源头,形成区域性的联防联检机制和检疫责任追溯
(三)依法行政,重点查案。有关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案件查处工作。相关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执法程序,做到既重实体、又重程序。要始终把查处违法案件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深挖细查每条线索。对查处跨县疫区(发生区)、涉及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案件,要及时上报省防检局由其组织倒查疫源;对涉嫌妨碍动植物防疫检疫罪需移交的案件,必须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做到有案必查、E: 16pt" lang=EN-US>
(四)广泛宣传,加大督查。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和预防除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开展本次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要结合调查摸底和执法行动发放宣传资料,大力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涉木单位、企业、个人的守法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市森检站要继续实施对企业上门宣传,实行法规政策宣传单签收制,每次执法检查要有记录。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制,要按照省厅要求积极上报简要行动信息和统计表, 4月30日上报行动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