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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平强村办〔2013〕3号
平湖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13年度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会议纪要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钟埭街道),独山港区:
2013年5月22日下午,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潘川弟主持召开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徐春华、曹国良、胡志梁,市委办潘加林,纪委(监察局)俞雪琴,组织部高敏芬,宣传部吴东伟,农办(农经局)周玉根、黄海其,发改局陶剑浩,经信局赵松,财政(地税)局全骏,国土资源局陶跃中,规划建设局张国跃,行政服务中心杨品明,工商局王惠明,农村合作银行何雪根、沈华君等。现将会议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6年至2012年市“强村计划”项目实施情况,以及2013年度“强村计划”物业项目申报、论证情况的通报。会议认真审议了2013年“强村计划”物业项目,并就落实项目扶持政策、加快审批进度,督促镇街道加快项目实施等事宜,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同意项目立项
市15个重点扶持村联建项目和镇街道申报的18个项目,列为2013年度强村计划物业项目(详见附件)。
鉴于薄弱村脱贫转化“三年计划、两年完成”任务紧迫艰巨,年内1/3市定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脱贫转化目标繁重,镇街道可于年内再行申报物业项目,特别是已申报但因土地、规划等原因未能论证通过的项目,在抓紧调整完善方案、确保实施条件成熟后,由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实地踏勘和论证。
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镇街道申报的18个项目中,市安排10个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78.57 亩,用地指标在项目通过用地预审后进行分配,项目实施主体以划拨使用方式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后可以受让方式取得土地。
市财政给予15个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扶持资金761万元,项目基建启动和完工后各下拨50%市财政扶持资金。
市财政对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按实进行融资贴息,每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 对重点提升发展村按实融资贴息,每年最高不超时间不超过三年。
市相关部门按照《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计划的实施意见》(平委〔2012〕14号)要求,对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创收项目所交各项税费,落实相关奖励优惠政策。
三、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
市15个重点扶持村联建项目,待市政府讨论确定具体的投资、建设和收益分配方案后,抓紧前期筹建工作,及早启动建设。
镇街道申报的18个项目涉及的实施主体,要拟定总体工作计划,在对项目规划设计、资金预算和筹措等进行充分论证后,抓紧组织实施。项目申报名称统一为集体经济公共用房。充分利用项目,积极争取各类条线资金、项目和政策,市相关部门要予以配合支持。
四、建立绿色审批通道
市发改、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相关审批部门,要建立“强村计划”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简化行政审批手续。
由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市相关部门和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项目审批对接,指导和协调加快项目审批速度。
五、建立项目督查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镇街道对前期批而未建项目和今年18个项目,做出扶持政策配套到位和加快项目建设的书面承诺。无特殊情况,本年度批准立项的项目在承诺期限内不启动建设的,下年度不再安排新的项目;以前年度批准立项的项目,批准立项两年内不启动的,取消相关扶持政策。
适时对“强村计划”项目实施慢,以及土地、资金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协调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如发现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的,实行责任追究。
附件:2013年度“强村计划”审议立项项目明细
平湖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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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3年度“强村计划”审议立项项目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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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镇街道 |
项 目 名称 |
实施单位(村) |
座落位置 |
用地面积(亩) |
建设 规模 (平方) |
市扶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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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其中:市集体经济薄弱村 |
市安排用 地指标 (亩) |
市财政扶持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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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埭 |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
新联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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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埭镇工业园区 |
8.03 |
6000 |
2.32 (部分存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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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
新联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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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埭镇工业孵化区 |
12.25 |
9000 |
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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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齐塘 |
|
原秀溪乡农贸市场 |
1.33 |
2760 |
存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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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
大齐塘 |
|
原秀溪乡政府 |
5.22 |
4000 |
存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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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齐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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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齐塘村村部前东边 |
2.85 |
2500 |
存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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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
杨庄浜、泖河 |
|
新埭镇管家弄路前市河桥南西侧 |
3.5 |
4256 |
存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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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广陈 |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
龙萌、港中、泗泾、山塘、龙兴、三兴村(6个村) |
龙兴 泗泾 山塘 |
广陈镇新港南苑西侧,平朱公路东侧 |
6 |
6156 |
6 |
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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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新仓 |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
全镇16村联建 |
大进 双红 中华 战斗 新星 |
新仓镇工业园区 |
18 |
15600 |
18 |
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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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独山 |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
建中、三八、穗轮、星华、优胜、前进、金沙、金桥、小营头、 秀平桥、陆沼(11个村) |
建中 三八 |
全塘集镇星华路南(星华村村部对面) |
6.5 |
4200 |
6.5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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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
星华村 |
|
星华村村部南侧 |
3 |
4000 |
存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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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林埭 |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
保丰、群丰村 |
群丰 |
保丰村 |
3 |
2600 |
3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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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
徐家埭、徐东、祥中、双庙、华丰村(5个村) |
徐东 华丰 |
徐家埭社区 |
15 |
13000 |
结合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自行安排。 |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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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林埭镇徐家埭农贸市场置换项目 |
徐家埭、徐东、祥中、双庙、华丰村(5个村) |
徐东 华丰 |
徐家埭集镇(现丰联制衣有限公司改建成农贸市场) |
自行安排 |
享受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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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曹桥 |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
勤安、百寿 |
勤安 |
勤安村九里亭郑家汇新村北侧 |
1.68 |
1121 |
1.68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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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钟埭 |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
新群、大力 |
|
钟埭集镇 |
8 |
700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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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
沈家弄、钟埭、钟南、大力、新群(5个村) |
|
钟埭集镇 |
11 |
600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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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当湖 |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
通界村 |
|
当湖街道通界集镇朝阳街东侧 |
1.68 |
3369 |
存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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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
当湖街道村级经济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
|
当湖街道祥中路北侧 |
9.82 |
9800 |
9.82(城投、规划、国土和当湖街道等相关部门提供协调意见后审批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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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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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57 |
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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