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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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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平强村办〔20133

 

 


平湖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13年度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会议纪要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钟埭街道),独山港区:

2013522日下午,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潘川弟主持召开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徐春华、曹国良、胡志梁,市委办潘加林,纪委(监察局)俞雪琴,组织部高敏芬,宣传部吴东伟,农办(农经局)周玉根、黄海其,发改局陶剑浩,经信局赵松,财政(地税)局全骏,国土资源局陶跃中,规划建设局张国跃,行政服务中心杨品明,工商局王惠明,农村合作银行何雪根、沈华君等。现将会议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6年至2012年市“强村计划”项目实施情况,以及2013年度“强村计划”物业项目申报、论证情况的通报。会议认真审议了2013年“强村计划”物业项目,并就落实项目扶持政策、加快审批进度,督促镇街道加快项目实施等事宜,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同意项目立项

15个重点扶持村联建项目和镇街道申报的18个项目,列为2013年度强村计划物业项目(详见附件)。

    鉴于薄弱村脱贫转化“三年计划、两年完成”任务紧迫艰巨,年内1/3市定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脱贫转化目标繁重,镇街道可于年内再行申报物业项目,特别是已申报但因土地、规划等原因未能论证通过的项目,在抓紧调整完善方案、确保实施条件成熟后,由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实地踏勘和论证。

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镇街道申报的18个项目中,市安排10个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78.57 亩,用地指标在项目通过用地预审后进行分配,项目实施主体以划拨使用方式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后可以受让方式取得土地。

市财政给予15个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扶持资金761万元,项目基建启动和完工后各下拨50%市财政扶持资金。

    市财政对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按实进行融资贴息,每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 对重点提升发展村按实融资贴息,每年最高不超时间不超过三年。

市相关部门按照《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计划的实施意见》(平委〔201214号)要求,对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创收项目所交各项税费,落实相关奖励优惠政策。

    三、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

15个重点扶持村联建项目,待市政府讨论确定具体的投资、建设和收益分配方案后,抓紧前期筹建工作,及早启动建设。

镇街道申报的18个项目涉及的实施主体,要拟定总体工作计划,在对项目规划设计、资金预算和筹措等进行充分论证后,抓紧组织实施。项目申报名称统一为集体经济公共用房。充分利用项目,积极争取各类条线资金、项目和政策,市相关部门要予以配合支持。

四、建立绿色审批通道

市发改、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相关审批部门,要建立“强村计划”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简化行政审批手续。

由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市相关部门和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项目审批对接,指导和协调加快项目审批速度。

五、建立项目督查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镇街道对前期批而未建项目和今年18个项目,做出扶持政策配套到位和加快项目建设的书面承诺。无特殊情况,本年度批准立项的项目在承诺期限内不启动建设的,下年度不再安排新的项目;以前年度批准立项的项目,批准立项两年内不启动的,取消相关扶持政策。

适时对“强村计划”项目实施慢,以及土地、资金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协调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如发现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的,实行责任追究。

 

附件:2013年度“强村计划”审议立项项目明细

 

 

 

平湖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526

 

 

 

 

 

 

   

附件:

2013年度“强村计划”审议立项项目明细

 

序号

镇街道

项 目

名称

实施单位(村)

座落位置

用地面积(亩)

建设

规模

(平方)

市扶持政策

实施单位

其中:市集体经济薄弱村

市安排用

地指标

(亩)

市财政扶持资金

(万元)

1

新埭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新联公司

 

 

新埭镇工业园区

8.03

6000

2.32      (部分存量)

 

2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新联公司

 

新埭镇工业孵化区

12.25

9000

12.25

 

3

大齐塘

 

原秀溪乡农贸市场

1.33

2760

存量

 

4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大齐塘

 

原秀溪乡政府

5.22

4000

存量

 

5

大齐塘

 

大齐塘村村部前东边

2.85

2500

存量

 

6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杨庄浜、泖河

 

新埭镇管家弄路前市河桥南西侧

3.5

4256

存量

 

7

广陈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龙萌、港中、泗泾、山塘、龙兴、三兴村(6个村)

龙兴 泗泾 山塘

广陈镇新港南苑西侧,平朱公路东侧

6

6156

6

193

8

新仓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全镇16村联建

大进 双红 中华 战斗 新星

新仓镇工业园区

18

15600

18

195

9

独山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建中、三八、穗轮、星华、优胜、前进、金沙、金桥、小营头、 秀平桥、陆沼(11个村)

建中 三八

全塘集镇星华路南(星华村村部对面)

6.5

4200

6.5

120

10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星华村

 

星华村村部南侧

3

4000

存量

 

11

林埭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保丰、群丰村

群丰

保丰村

3

2600

3

80

12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徐家埭、徐东、祥中、双庙、华丰村(5个村)

徐东 华丰

徐家埭社区

15

13000

结合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自行安排。

113

13

林埭镇徐家埭农贸市场置换项目

徐家埭、徐东、祥中、双庙、华丰村(5个村)

徐东 华丰

徐家埭集镇(现丰联制衣有限公司改建成农贸市场)

自行安排

享受一次

14

曹桥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勤安、百寿

勤安

勤安村九里亭郑家汇新村北侧

1.68

1121

1.68

60

15

钟埭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新群、大力

 

钟埭集镇

8

7000

8

 

16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沈家弄、钟埭、钟南、大力、新群(5个村)

 

钟埭集镇

11

6000

11

 

17

当湖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通界村

 

当湖街道通界集镇朝阳街东侧

1.68

3369

存量

 

18

集体经济公共用房

当湖街道村级经济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当湖街道祥中路北侧

9.82

9800

9.82(城投、规划、国土和当湖街道等相关部门提供协调意见后审批建设)

     

 

 

 

 

 

78.57

761

 

 

 

 

 

 

 

 

 

 

 

 

 

 

 

 

 

 

 

 

 

 

 

 

 

 

 

 

 

 

 

 

 

 

 

 

 

 

 

 

 

 

 

 

 

 

 

 

 

 

 

 

 

 

 

 

 

 

 

 

 

 

抄送: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正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

平湖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5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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