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平湖市 > 正文

平湖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3年平湖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 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朗读

 

 

 

平湖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文

 

平农监〔20131

 

 


平湖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3年平湖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  

 

各镇街道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市级涉农收费部门:

《平湖市2012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已经市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3年平湖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意见

 

平湖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2013428

附件:

2013年平湖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意见

 

2013年,我市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131号)和《2013年嘉兴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嘉农监〔20132号)精神,紧紧围绕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这一中心,以深化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为载体,坚持标本兼治、点面结合,狠抓农民负担监管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完善和落实好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一、突出重点,深化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

针对2012年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六公开、六推进”要求,利用现有三级村级集体“三资”监管网络、村级电脑触摸屏、公开栏等,及时全面公开涉农收费、惠农政策、村级财务收支、监管制度、监管责任、投诉渠道等内容,做到监管体系、监管网络、监管制度三个全覆盖,阳光公开、监管责任、投诉渠道三个到位。推进阳光行动与延伸农民负担监管领域的紧密结合,扎实抓好惠农政策特别是种粮直补、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普惠型政策的落实和监管,做好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各项补贴资金发放和到位情况的公开。同时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提升信息公开效率,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二、健全网络,强化农民负担监管预警监测

严格落实镇街道对本区域减轻农民负担的源头监管责任,将监管责任明确到人、监管平台前移至“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要严把审核关,杜绝违反规定的涉农收费行为,对有疑问的涉农收费要及时反映,同时强化对监督员的业务培训,发挥好“24635”镇街道、村、合作社农民负担监督监测网络的作用,加强农村基层群众监督。加强日常巡查监督,各镇街道要利用村级集体“三资”监管网络经常性地进行网上抽查监督,按照一定比例在网络上抽查村级财务收支情况,随时发现村级财务管理新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前期各级明查暗访中通报的案(事)件和线索要定期回访,防止农负反弹。

三、严格程序,规范推进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充分认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已进入全面推开和深化提高阶段,结合“规范管理年”活动,进一步规范推进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一要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坚持以村级组织民主议事为前提,以农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规范村民会议、投票决议和签字表决等民主议事程序,合理确定议事内容。配合财政部门将是否经过村民议事、议事程序是否规范、议事过程和结果是否公开、筹资筹劳标准是否合理合规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二要严格筹资筹劳方案审核。严格执行筹资筹劳方案由镇街道初审、县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复审的规定,对项目的筹资筹劳方案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可行性等审核把关,为财政奖补选项提供真实依据。三要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平湖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平湖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必须专项用于项目建设,不得用于项目管理费用开支,不得用于议事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项目建设必须有村民监督小组实行全程监督,充分保障村民群众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强化监督,加大减轻农民负担检查查处力度

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各项减负惠农政策的落实和监督,确保农民得到更多实惠。一是加大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农负办会同纠风等有关部门负责抓好惠农补贴的督查督办,加大对案事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抵扣、截留、挪用、套取等违反惠农政策的违纪违规行为。二是开展农民负担明查暗访,全市组织开展两次暗访活动,各镇街道组织开展暗访活动不得少于两次。三是开展农民负担源头防范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是全面落实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四是继续开展对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根据省里确定的各涉农收费部门重点整治领域和内容,市级涉农收费部门明确1-2项重点治理内容,并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五、健全机制,完善农民负担日常监管

落实好农民负担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源头监管、报刊订阅、涉农收费公示、债务监测、专项治理、财务管理、专项考核等日常监管制度,通过宣传培训、加强督查、强化整改等措施,使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长态化、制度化。同时,积极开展农民负担新问题调研,探索向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养老保险、农村水电路气房建设、农村养殖面源污染处理、农机服务、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等多个领域延伸,研究农民负担新趋向,提出监管新思路、新方式和新措施。

六、加强领导,深入推进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各镇街道要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将减负惠农政策落实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将减轻农民负担纳入镇街道目标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确保监管工作领导责任不缺位。要及时调整和充实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减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确保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宣传农负监管政策,着力提高农民群众对政策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认真组织开展各种业务培训,向基层干部宣讲减负惠农政策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基层干部执行政策的水平和能力。

 

 

 

 

 

 

 

 

 

 

 

 

 

 

 

 

 

 

 

 

 

 

 

 

 

 

 

 

 

 

 

 

 

 

 

 

抄送:嘉兴市农负办,市委办、市府办,市纠风办、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正、副组长,各镇街道农经站。

平湖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428日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平湖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pinghushi/20210601/15722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