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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3〕75号 签发人:周玉根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要求核定
编外用工指标的请示
市编委:
平湖市畜牧兽医局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8人,实际在编人员57人,编外用工76人,主要用于承担着全市动物诊疗、仔猪阉割、疫病免疫、畜禽资源普查、防疫疫苗、牲畜耳标、检疫证章、检测试剂、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的收储、发放、管理,省一级种蜂场门市部蜂蜜、蜂皇浆等蜂产品的推广销售和蜂产品保健健康知识咨询,协助动物检疫员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畜产品安全监管、抗体监测、监督检查、生猪尿样抽检、数据录入等相关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暨清理违章猪(禽)舍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平政办发〔2013〕29号)文件精神,为充分保障生猪养殖“三个一”工作顺利实施,要求增加市畜牧兽医局动物协检员编外用工16名,主要用于协助当地畜牧兽医站做好联场带户工作,对全市规模养殖户实行动态监管,严格执行生猪检疫申报、落地报检,完善养殖档案。同时配合当前的违章猪舍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猪逃检等工作。
现根据《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试行)》(平委办〔2012〕50号)文件精神,拟申请编外用工指标16名(具体见附件),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解决。特此请示,请予审批。
附件:平湖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指标申报表
(联系人:周宇勤 联系电话:85023285)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3年5月20日
附件:
平湖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指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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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盖章) |
平湖市畜牧兽医局 |
单位性质 或类别 |
事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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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形式 |
财政拨款 |
编制数 |
68 |
在编 人数 |
57 |
现有编外人数 |
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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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用工岗位名称 |
编外用工拟指标数 |
用工期限 |
用工方式 |
用工理由 说明 |
核定编外用工 指标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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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协检员 |
8 |
长期 |
聘用 |
生猪养殖动态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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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协检员 |
8 |
长期 |
聘用 |
生猪养殖动态巡查,空编所冻结8人抵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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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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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意 见 |
同意上报 (盖章) 2013年5月20日 |
编 委 会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经办人:陆建中 联系电话:85120618
说明:1.“单位性质或类别”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2.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主管部门、编委办各一份;
3.申报单位同时应提出书面编外用工指标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