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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3〕83号 签发人:周玉根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农技推广基金会
平湖执行部机构升级要求追加基金的报告
平湖市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嘉兴执行部要求,在原浙江省农技推广基金会平湖执行部基础上,升级成立平湖市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经局研究同意平湖执行部意见,特此报
附件:省农技推广基金会平湖执行部申请报告 (联系人:陈锦其 联系电话:85024833)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3年6月4日 附件: 关于农技推广基金会平湖执行部机构 升级要求追加基金的申请报告 平湖市人民政府: 浙江省农技推广基金会平湖执行部自2003年以来,在省基金会领导下,在嘉兴执行部指导下,特别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平湖三农,开展了一系列的农技示范和推广活动,尤其从2008年来,持续开展的平湖市农业循环经济试验示范资助活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成了政府农技推广部门的重要补充力量。为了进一步加大农技推广基金会平湖执行部对农业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农技推广事业,做大做强民间和社会农技推广组织,根据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要求和嘉兴执行部第二十九次会长会议精神,在原浙江省农技推广基金会平湖执行部基础上,升级成立平湖市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 平湖市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是一级法人资质的民间推广组织,受浙江省农技推广基金会和嘉兴农技推广基金会指导,受地方政府领导和监督。 平湖市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组成人员基本延续原平湖市执行部理事单位和人员。 平湖市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有独立的基金会章程,要求注册基金400万元以上。其农技推广项目资助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支持、基金利息收入、社会企业赞助、浙江省、嘉兴市基金会项目拨款等。 浙江省农技推广基金会平湖执行部目前现有基金100万元,募集收入积余270万元。离注册基金最低要求还差300万元。为此要求市财政再支持200万元充实基金会基金,执行部从积余资金中转出100万元为基金会基金,以达到基金会成立的基本要求。 特此申请,望批准。 浙江省农技推广基金会平湖执行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