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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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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财政局 |
平海渔〔2013〕35号 签发人:周玉根 唐华荣
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平湖市财政局
关于申报平湖市水产品冷冻保鲜设施
建设项目的请示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省财政厅:
为发挥南美白对虾的资源优势,开拓产品加工产业,延伸产业链,促进南美白对虾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平湖市姚浜设施养殖鱼虾特色精品园将建设水产品冷冻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冷冻加工保藏南美白对虾。根据浙财农〔2010〕149号文件精神,特申请立项。
平湖市水产品冷冻保鲜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平湖市新埭镇,由平湖市双庙水产养殖场承建,建设期为一年,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106.5万元,要求省财政给予补助25万元。项目竣工投产后,年冷冻加工南美白对虾50吨,销售收入180万元,利润18万元。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准。
附件:平湖市水产品冷冻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标准文本
(联系人:宋之琦 联系电话:0573—85010352)
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
平湖市财政局
2013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