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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平强村办〔2013〕5号
平湖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村计划”市级15村抱团建设项目会议纪要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区管委会:
会议指出:“强村计划”市级15村抱团建设项目是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计划的重点工程,要又好又快地建设完成。
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关于“强村计划”15村抱团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与会人员就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并形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强村计划”市级15村抱团建设项目位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独黎公路北侧、新群路南侧、新兴三路东侧地块,占地面积46亩。项目选择建造高强度标准厂房,配备行车,建筑结构为三幢独立式大车间(二层局部三层)和一门卫室,主要租赁对象为机械(机电)类企业。
二、项目投资主体。项目由15个重点扶持村的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或村民委员会(新仓镇:双红、中华、战斗,独山港镇:横塘港、韩庙、周圩,广陈镇:曹港、三红、山塘,林埭镇:共和、徐东、东方红,曹桥街道:野马、愚桥、章桥)、2个重点提升村的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或村民委员会(开发区:沈家弄、花园)和开发区共同投资。
三、项目所需资金及筹集。项目投资总估算8500万元,项目先期筹集资金7486万元,主要来源为:①15个重点扶持村共投资3720万元,其中市镇街道财政扶持资金150万元/村,共计2250万元;财政贴息银行融资53万元/村(根据《中共平湖市委 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计划的实施意见》(平委〔2012〕14号)精神,市财政对市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融资贴息每年3万元/村,贴息时间为三年,53万元为每村按基准利率下浮15%后最大贷款金额),共计795万元;现金投入45万元/村,共计675万元。②2个重点提升村共投资1696万元,银行融资848万元/村(根据《中共平湖市委 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计划的实施意见》(平委〔2012〕14号)精神,市财政对重点提升发展村融资贴息每年50万元/村,贴息时间为三年,848万元为每村按基准利率下浮10%后最大贷款金额)。③开发区以土地费45万元/亩,共投资2070万元。
项目贷款主体为15个重点扶持村和2个重点提升村的经济合作社,担保方式以收益权质押加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保证,其中收益权质押需签订四方协议(村、新公司、开发区、合作银行)。贷款利率为重点扶持村按基准利率下浮15%执行,重点提升村按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还款方式以项目建设投入产生收益后每半年还款1次,金额视收益情况确定,新成立的公司在市合作银行开户。
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和项目报批费用由公司筹集解决。
四、公司组建与注册。由15个重点扶持村、2个重点提升村和开发区联合成立项目公司,名称拟定为平湖市强村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并于2013年7月底前注册成立公司,视作一般村享受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扶持政策。公司成立董事会,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成立监事会。公司以各方投资总额7486进行注册,第一年到位39.5%,共计2957.5万元(其中市财政400万元;开发区2070万元;镇街道财政487.5万元,其中新仓、独山、曹桥各112.5万元,共计337.5万元,林埭、广陈各75万元,共计150万元),剩余注册资金第二年全部到位,共计4528.5万元。
五、项目产权与投资收益。按注册资金明确18个投资主体的股份(15个重点扶持村,每村占股3.31%;2个重点提升村,每村占股11.33%;开发区占股27.69%。),如结算资金与注册资金有差额的,以结算资金为准,由董事会召开会议进行股权再分配。由开发区先行租赁标准厂房10年,每年按17村实际投入资金的10%支付租金。其中开发区以46亩土地费入股,占有相应资产,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前10年开发区不参与收益分配。从第11年起,开发区按投资比例参与分红,具体由强村计划领导小组与开发区协商确定新一轮收益分配方案。为保证村级投资收益和降低经营成本,由开发区每年将固定租金经财政账户到村,厂房出租仍有联建项目公司出面,确保享受“强村计划”各项减免政策。另外考虑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项目建成10年后公司股权情况仍以原投资额予以明晰确定,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六、土地指标。该项目涉及土地指标46亩,土地指标由15个村通过复垦各村存量低效建设用地来解决。由国土资源局先落实46亩周转指标,并督促涉及镇街道和村加快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置换复垦地块原则上一年内要完成复垦,由市先组织单体验收。对不能按期完成拆旧复垦,或严重影响“强村计划”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的,涉及镇街道ang=EN-US>
七、项目建设周期及投资回报。项目按照一次设计、一次建设的要求,委托开发区负责项目的立项、设计、报批、建设等工作,确保整体项目在
八、项目保障和举措。7月中旬前17个村要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通过村总体投资方案的决议。7月中旬前完成公司章程(草案)起草工作,7月下旬召开股东大会,制定公司章程,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市强村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的相关协调工作,各有关涉及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确保项目推进速度。
会议明确,各有关部门、镇街道要明确职责,互相配合,确保2015年参与建设的15个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全部脱贫转化。
平湖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