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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3〕112号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下达2012年平湖市
南美白对虾良种培育设施改造和养殖推广
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水产种苗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海渔计〔2012〕8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2年度中央立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鱼类产业提质增效项目及省级统筹支持渔业产业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2〕285号)文件要求,现将2012年平湖市南美白对虾良种培育设施改造和养殖推广项目补助资金下达给承担单位(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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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承担单位 |
资 金 (万元) |
主要任务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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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湖市萃贞水产养殖场 |
5 |
引进优质南美白对虾子一代、子二代苗种,并开展中间培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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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湖市双庙水产养殖场 |
3 |
引进优质南美白对虾子一代、子二代苗种,并开展中间培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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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合 计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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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各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保质保量开展项目建设,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移作它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3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