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平卫〔2013〕167号
关于规范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
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3版)》和《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浙卫办〔2012〕21号)、《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3〕15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规范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服务对象
在我市居住的孕产妇和0-6岁儿童。
二、服务内容
(一)孕产妇健康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本辖区(市妇保所为责任地段内)孕产妇按系统管理要求提供保健服务。免费提供以下服务:5次产前检查(包括在孕12周前本地户籍凭户口本在户籍所地、非本地户籍凭《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在居住地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血常规、尿常规、ABO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肝表面抗原等实验室检查);1次上门产后访视;产后42天检查及全程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
(二)0-6岁儿童健康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本辖区(市妇保所为责任地段内)0-6岁儿童按系统管理要求提供保健服务。免费提供以下服务:1次新生儿上门访视(高危儿酌情增加);婴儿满月随访并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本地户籍凭户口本在户籍所地建册,非本地户籍凭父母《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在居住地建册);3岁以下儿童在3、6、8、12、18、24、30、36月龄提供生长发育和体格检查;4-6岁儿童每年提供1次生长发育和体格检查;在6、18、30月龄、4-6岁每年进行血常规检查1次;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
(三)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
(一)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二)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三、服务规范
按照《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3版)开展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按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国卫基层发〔2013〕7号)开展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四、服务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系统管理要求,认真落实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自2013年9月1日起全面落实免费服务项目(免费检查项目见附件,各单位凭免费服务券结算)。根据病情需要增加的辅助检查项目和超过免费次数提供的服务,以及《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3版)》中明确需要检查但不免费的项目,各地要在知情同意基础上合理检查、规范收费。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高危孕产妇转诊、追踪、随访,做好高危儿监测、儿童营养性疾病的分级管理。负责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各进行一次产前检查,其中一次必须转定点医院作高危筛查(高危筛查由市一院、二院、中医院负责)。市级医院按《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浙江省公共卫生工作任务书的通知》要求(浙卫发〔2013〕87号),设立单独的产科门诊,配备专职产科医生,做好孕产期保健管理。
(三)开展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规范化妇儿保门诊要求开展工作。从事孕产妇及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儿童中医药保健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产后产妇及新生儿访视的人员必须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经过培训的医务人员承担。
(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通过嘉兴市妇幼保健信息网络、预防接种系统以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等多种途径掌握辖区中孕产妇及适龄儿童数。加强与计生、教育、新居民事务管理、妇联、村(居)委会、托幼机构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每月进行信息交换,及时掌握辖区内孕产妇及儿童人口信息。
(五)要加强对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的宣传,将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的宣传贯穿在婚前指导、孕妇学校及家长学校中,利用社区责任医生团队,加强健康教育,积极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健康管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示免费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育龄妇女、儿童监护人愿意接受服务,提高早期建册及管理率。
(六)加强妇幼保健信息统计工作,按要求每次将保健服务信息准确、完整记录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上,及时将信息录入嘉兴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七)各医疗保健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机构内有关孕产妇、儿童保健信息工作,及时正确收集信息,按要求填报相应表卡,经汇总审核后及时报送市妇幼保健所。
附件: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免费检查项目表
平湖市卫生局
附件
平湖市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免费检查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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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免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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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12周前 |
早孕建册,血常规、尿常规、ABO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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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16- 40周 |
孕16周~20周、孕21-24周、28-36周、37-40周各产前检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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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7天内 |
上门产后访视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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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42天 |
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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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7天内 |
新生儿出院后7天内上门访视1次(高危儿酌情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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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满28天后 |
建立《婴幼儿保健手册》,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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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岁 |
3、6、8、12、18、24、30、36月龄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监测和评估各1次,并给予健康指导;6、18、30月龄血常规检查1次;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 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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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岁 |
每年进行体格检查和血常规检查1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