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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统计局关于
对市教育局开展统计工作巡查的通知
市教育局:
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平政办发[2007]146号)、《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平政发〔2013〕115号)和《关于印发<平湖市部门统计工作巡查办法>的通知》(平统[2011]7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市统计局将于9月中旬赴贵局开展统计工作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目的
部门统计工作巡查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市政府加强部门统计工作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完善政府统计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巡查,进一步加强市统计局与市级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共同调查研究并寻求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统计改革进程,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巡查内容
(一)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统计工作意见要求的情况。
(二)国家统计制度和地方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部门统计调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情况;
(四)统计组织机构和业务建设情况;
(五)统计人员配备以及统计工作经费的落实,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基础建设情况;
(六)服务业统计开展情况;
(七)征求对市统计局工作的意见。
三、巡查工作方法和初步安排
本次统计巡查主要采取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初步安排半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安排如下:
首先,召开市教育局有关领导、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教育局统计工作情况介绍及对市统计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随后,巡查人员分两组,一组人员查阅市教育局统计制度建设、统计报表、统计台帐等有关材料。另一组人员实地了解市教育局下属1—2个单位的统计工作情况,查阅统计报表、台帐等统计资料。
四、巡查组成员
组 长:顾利鹤
副组长:杨在忠
组 员:纪海亚、沈勤伟、郭娄蕾、毛左华、陶林花
联系人:纪海亚,联系电话:85061266(612526)。
五、其他
请贵局接到通知后,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认真做好巡查工作准备,迎接统计工作巡查。
平湖市统计局
二○一三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统计工作 巡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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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嘉兴市统计局,市人大财经工委,市府办,市政协经科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朱林森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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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统计局 2013年9月3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