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市人力社保局: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浙人干[1996]95号)的规定,张育、李佳伟、周瑾媛、徐昀雁同志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均为合格,符合录用的条件,经研究,同意录用张育、李佳伟、周瑾媛、徐昀雁同志为新仓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民事业编制),具体录用情况如下:
新仓镇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张育;
新仓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李佳伟;
新仓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周瑾媛、徐昀雁。
特此请示,请批复。
中共新仓镇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