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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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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水利局 |
平农经〔2013〕160号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平湖市水利局
关于开展平湖市首席农技推广专家、
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竞(续)聘工作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区管委会,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深化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进一步调动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为农服务意识,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的意见》(平政办发〔2008〕5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平湖市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竞(续)聘工作。对新增和上一轮未产生的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岗位开展竞聘,对在责任农技制度考核中获得合格的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开展续聘。对新进来的农技人员,需从事农技推广工作半年以上的方可聘用。具体通知如下:
一、首席农技推广专家竞聘
(一)竞岗职位(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增设土肥、农经2个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岗位,并对上一轮未产生的林果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岗位开展竞岗。
(二)竞岗条件(首席农技推广专家)
1.市级农技推广机构中具有中级以上农业专业技术职称;
2.专业、技术水平在我市同行业中具有权威性;
3.具有较高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能力。
(三)岗位职责(首席农技推广专家)
1.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
2.根据我市农业生产的情况,研究提出相应专业领域的产业发展、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等方案;组织农技指导员和责任农技员完成上级政府和业务部门提出的目标任务;
3.协调解决当地农业生产中出现的生产技术问题,及时解决农业突发事件;
4.带头开展农技试验、示范,为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提供相关技术信息和咨询服务,并承担相关培训工作;
5.为我市农业产业制定农业科技发展规划,提供重大农业科技决策咨询。
(四)竞聘工作程序(首席农技推广专家)
竞聘程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岗演说、民主评议、聘前公示、发文聘任。
(五)报名时间:2013年9月18日、9月22日
(六)报名地点:农经局科教科
(七)首席专家竞岗时间:9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续聘
(一)续聘依据:根据平湖市农经局《关于开展平湖市责任农技推广制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平农经〔2013〕133号文件要求,对经考核合格的农技人员开展续聘(以公布的考核结果文件为依据)。续聘原则上以原聘用岗位为主,对岗位调整后不再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不再续聘。对新进来的农技人员,需从事农技推广工作半年以上方可聘用。
(二)续聘程序: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和农技指导员由市业务主管部门发文聘任。责任农技员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文聘任,责任畜牧兽医员由市畜牧兽医局发文聘任。责任农技员(责任畜牧兽医员)聘任名单应明确所聘人员姓名、职称、岗位、具体职责(分工、联系村、基地、示范户等),并将盖章后的聘任文件1份交至农经局科教科。
附件:平湖市首席农技推广专家报名表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平湖市水利局
2013年9月17日
附件:
平湖市首席农技推广专家报名表
申报岗位(用√表示):土肥( )、农经()、林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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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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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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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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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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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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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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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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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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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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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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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理由 |
申报人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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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意见 |
单位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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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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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个人申报者不填单位意见;单位推荐者不填个人申报理由。
2、申报表上交截止期:2013年9月22日下午5时30分前。申报表交至农经局科教科。
3、申报首席农技推广专家的同时做好演说准备:围绕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土肥、农经、林业)岗位职责要求,如何当好首席农技推广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