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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深刻吸取“8.30”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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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3146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深刻吸取“8.30”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浙农办发〔201314号)、《中共平湖市委办公室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8.30”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平委办发〔201312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切实做好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科站和局属单位要按照任务分解,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要场所、重要环节等进行“地毯式”和“拉网式”安全大排查、大检查,检查范围主要包括:农机安全作业、渔业安全作业、危化品安全管理、休闲设施农业安全生产、沼气安全作业和本单位供电、供水、通信、交通等重要设备设施以及餐厅食堂、施工工地、出租场所等。(详见附表1

二、时间安排

整个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时间安排831-9月6,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全排摸阶段(831-9月2)按照责任分工,组织安排人员到点进行安全排查;

第二阶段:隐患整改阶段(93-9月6),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限期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要深刻汲取“8·30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把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作为现阶段的首要工作,做到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确保责任到位、监管到位、排查到位、整治到位,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按照责任分解,明确各自职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站单位一起抓。排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及时摸清安全隐患底数,建立安全隐患台帐。

(三)严格监管,彻底整治。要严格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边排查边整改,隐患治理要及时、彻底,严防隐患变成事故,做到防患于未然。

 

附件:1.农经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联系表

2.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表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3年8月31

 

 

 

 

 

 

附件1

农经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联系表

 

序号

责任领导

责任科站

排查内容

1

周玉根

办公室

挂钩新仓镇

2

张云华

★农机管理站、农投公司

三港新城基建、农机安全作业

3

童江坤

★能源站、植保土肥站、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农药化肥安全管理、沼气安全作业

4

姚真言、黄海其

★林场、社会发展科

林场(防火、出租物业)、农家乐

5

俞卫平

★财务科、农干校、局基建办、涉及出租科站

局基建工程、局属出租物业

6

王建良

★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水产技术推广站

渔业安全作业、渔业设施安全生产

7

陈云华

★产业科、种子管理站、经作站

农业龙头企业、惠农公司、金平湖合作社

8

方丽娟

★农干校、农牧场、良种场、

农牧场、良种场及出租物业,局内部安全管理

9

刘国华

★畜牧兽医局

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出租物业、生猪检疫安全

注:带★为牵头责任科站。

 

 

附件2

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表

        201383196

 

填报单位:

 

 

 

 

 

 

 

行业领域

 

组织开展排查情况

实施整改情况

备注

组织督查组

参加检查人员

督查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

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

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职业资格

 

(个)

(人次)

(家)

(起)

(家)

(个)

1、农机安全生产

 

 

 

 

 

 

 

2、休闲、设施农业

 

 

 

 

 

 

 

3、沼气生产和使用

 

 

 

 

 

 

 

4、农药、化肥经营使用

 

 

 

 

 

 

 

5、渔业安全作业

 

 

 

 

 

 

 

6、出租物业管理

 

 

 

 

 

 

 

7、森林防火

 

 

 

 

 

 

 

8、基建工程

 

 

 

 

 

 

 

9、局内部安全管理

 

 

 

 

 

 

 

总计

 

 

 

 

 

 

 

审核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注:此表请各牵头责任科站于96下班前发办公室朱臻处。

 

 

 

 

 

 

 

 

 

 

 

 

 

 

 

 

 

 

 

 

 

 

 

 

 

 

 

 

 

 

 

 

 

 

 

抄送:市安监局。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办公室                  2013年8月3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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