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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平湖市农资经营单位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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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3134

 

 


平湖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平湖市

农资经营单位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属有关科站:

现将《平湖市农资经营单位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389

平湖市农资经营单位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资市场秩序,提高对农资经营单位的监管效率,我市将对全市农资经营单位实施分类监管,以增强农资经营单位的自律意识、守法意识、诚信经营意识,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建设“平安平湖”、“信用平湖”为目标,深入实施农资经营单位动态监管,通过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引导农资经营单位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保障农资质量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我市生态高效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农资环境。

二、工作内容

农资经营单位实施分类监管,采取动态评定与年度评定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对经营主体、经营场所、经营行为、为农服务和信息化应用等方面进行评定,确定各农资经营单位的评定等级。评定结果将在各农资经营单位予以上墙公示,提高社会知晓度与公众参与度。同时,加强农资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属地管理,建立市、镇(街道)、村三级监管网络,落实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农资经营单位分类监管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8月底前)

组织开展一次全市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调查摸底,以行政村为单位,全面调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主体,做好分类登记、统计汇总等工作,做到底子清、资料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9-12月底)

市、镇街道和村三级按照农资经营单位分类监管动态和年度等级评定标准及分类监管办法,开展日常监管和检查评议,确定各农资经营单位的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

(三)完善提高阶段(20141月)

对农资经营单位分类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调研汇总,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同时在分类等级评定基础上,进行诚信农资示范单位评选并通报表彰。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市农资分类监管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行政许可科、农业法制科、畜牧兽医局、种子管理站、植保土肥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是:制订落实年度工作计划,组织阶段性检查督查,审定年度等级评定结果。各镇街道应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定2名以上镇街道农资监管员,每个行政村确定1名以上农资信息员

(二)明确镇街道农资监管员村农资信息员工作职责

原则上镇街道农资监管员由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人员兼任,村级农资信息员由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兼任。

镇街道农资监管员主要职责是:了解掌握本辖区内农资经营网点变动情况;指导村级农资信息员对辖区内农资店开展动态评议,并确定动态等级;负责辖区内农资店动态等级公示牌管理;发现有违法经营农资行为或农资使用后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向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报告;协助做好农业生产事故调处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村级农资信息员主要职责是:了解掌握本辖区内农资经营网点变动情况;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农资店动态评议工作;经常走访农户,了解农户农资使用情况,监督农资质量状况;发现有违法经营农资行为或农资使用后出现异常情况的,及时向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报告;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提高农民群众的安全消费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农资分类监管工作成效

1.建立农资分类监管业务培训制度。加强基层农资监管员和信息员培训。分批、分层次开展农资分类监管业务培训,镇街道农资监管员和村级农资信息员每年培训不少于1次。加强农资行业人员培训。根据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有效整合培训资源,以专题、专项培训为重点,采取分类、分批培训的办法对小农资店从业人员进行轮训,提高农资行业自律意识。

2.建立农资分类监管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由镇街道农资监管员参加的工作例会,交流工作,查漏补缺,确保监管不留死角。

3.建立农资分类监管督查制度。市农资分类监管领导小组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检查,采取现场督查、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推动分类监管落实到位。

 

附件:1.平湖市农资经营单位分类监管工作实施办法

2.农资经营单位分类监管动态评分标准

3.村农资经营单位动态评议表

 

 

 

 

 

 

 

 

 

 

 

 

 

附件1

平湖市农资经营单位分类监管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平湖市农资经营单位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制订本办法。

一、分类监管的对象

在本市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从事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的农资经营单位。

二、分类监管的主要内容

(一)经营主体情况:证照是否齐全、是否上墙公示。

(二)经营场所情况:店容店貌是否整洁卫生、营业区布局是否合理、仓储区管理是否规范。

(三)经营行为情况:商品是否明码标价、是否遵守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账记录是否完善、是否应主观原因发生违法经营行为。

(四)为农服务情况:技术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有农资信息黑板报等为农服务措施、为农服务态度是否优良。

(五)信息化应用情况:是否应用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系统。

三、分类监管的方法

(一)等级划分

分类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

动态等级:共分四个等级,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好;得分在75分(含75分)至89分,为较好;得分在60分(含60分)至74分,为一般;得分在59分以下为不合格。分别用大笑(绿色)、微笑(橙色)和平脸(红色)三种卡通形象和“不合格”字样表示。

年度等级:共分四个等级,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好;得分在75分(含75分)至89分,为较好;得分在60分(含60分)至74分,为一般;得分在59分以下为不合格。分别用ABC三个字母和“不合格”字样表示。

(二)评定程序

镇街道农资监管员根据“动态评定标准”得分和村级农资信息员上报的动态评议结果,提出拟评定等级,经镇街道农资分类监管小组审定而给予农资经营单位相应动态等级。

年度等级评定是由市农资分类监管领导小组根据各农资经营单位当年度动态等级得分情况占60%和农业行政执法评议意见40%等综合审定而给予其相应年度等级。

(三)评价标准

1.村级农资信息员按照下列动态评议办法进行评分

1)动态评议内容:从证照齐全上墙公示、店容店貌、商品明码标价和为农服务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议。

2)每次评议须在评议结果栏“优、良、一般、差”中选择一项打“√”。相应分值为“100分、80分、60分、40分”。

2.镇街道农资监管员依照《动态评分标准》(见附件2)进行评分。按此得分的50%加上村级农资信息员上报的动态评定结果转换成相应分值后按照评议次数的平均分50%计算确定农资经营单位动态等级。

3.农业行政执法评议意见是对各农资经营单位当年度 “绿剑”巡查、监督抽检、农业生产事故调处、农资违法行为查处和获得的各种荣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评议分按100分计算。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在动态评定当中直接确定不合格:

1.在评议检查当中技术人员有3次不在岗在位的;

2.被投诉、举报情况经调查有违法事实的;

3.因主观原因被相关行政机关查处的;

4.因主观原因引发农业生产事故的;

5.故意损坏农资分类监管公示牌的。

(五)评定频次和上报程序

原则上村级农资信息员根据农事季节对农资经营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议,每次评议后,应及时将《村农资经营单位动态评议表》(电子版)通过农民信箱上报镇街道。每年底将当年度评议表纸质材料交镇街道农资监管员归档。

镇街道农资监管员对农资经营单位进行不定期评议,原则上每半年评议一次以上;每年12月,镇街道农资监管员将动态评定情况进行汇总,以电子表格形式上报市农资分类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分类监管评定结果的运用

(一)向社会公示。农资经营单位获得的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标识以在农资经营店内张贴农资分类监管公示牌的形式向社会公示。对不按要求张贴或擅自篡改、故意污损或藏匿公示标识的,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将给予暴光,同时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二)建立示范激励机制。修订完善农资诚信示范单位评选标准,要获得农资诚信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的,年度等级评定必须达到A级。对于年度等级评定为A级的农资经营单位,在相关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予以推荐申报,并积极向农业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推介。

(三)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对于年度等级评定为BC级的农资经营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予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年度等级评定为不合格的农资经营单位,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并经常性的加强监督检查。

(四)对在动态等级评定中连续3次以上或年度等级评定中连续2次以上确定为不合格等级的,在相关许可证换证时,现场勘验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同时建议工商部门在年检时取消其经营资格。

 

 

附件2

农资经营单位分类监管动态评分标准

 

被评议单位名称                                                         

法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序号

评议内容

标准分

扣分办法

得分

1

证照齐全

并上墙公示情况

5

营业执照未上墙扣2分;农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种子备案证未上墙扣3分。

 

2

店容店貌

美观整洁

10

店招损坏2分;店招褪色模糊扣2分;柜台不整洁扣1分;卫生脏乱差扣3分。

 

3

商品明码标价

5

商品没有明码标价扣5分;

商品部分明码标价扣3分。

 

4

进货、销货台帐记录健全,台帐档案保存2

20

没有遵守索证索票制度3分;进货销货台帐记录不完善扣10分;台帐档案保存制度不执行扣5分;没有建立应用信息化系统扣5分;信息化系统没有充分应用好扣2分。

 

5

营业区布局合理

5

营业区与仓储区布局不合理2分;

营业区与生活区不分开扣2分。

 

6

仓储管理规范

10

仓储区管理不规范扣2分;无防潮、防盗、防鼠设施扣3分;安全防护措施缺乏扣3分;特殊要求(冷藏)情况不完善扣2分。

 

7

诚信经营

15

销售过期、失效、变质的农资产品扣5分;有超范围经营的扣5分;销售商品标签残缺不清的扣5分。

 

8

技术人员资格证上墙公示,并在岗在位

10

技术人员不在岗在位扣5分;

技术人员资格证没有上墙公示扣2分。

 

9

为农服务

10

没有农资信息黑板报扣3分;经营单位周围群众口碑差扣3分。

 

10

相关制度上墙公示并执行良好

10

相关农资管理制度不上墙公示扣5分;连锁配送制度执行不到位扣5分。

 

合计

100

 

 

直接定位不合格

等级情况

 

镇街道

农资监管员

(签名)

 

被评议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名确认

 

检查时间:                      

附件3

          村农资经营单位动态评议表

 

农资经营单位

 

法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评议内容

评议结果栏

评议时间

一般

一、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种子备案证和农资管理制度墙公示。

二、店容店貌是否整洁;营业区与生活区布局是否合理。

三、商品是否明码标价

四、为农服务情况。技术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有农资信息黑板报;周围群众口碑是否良好。

 

 

 

 

 

 

 

 

 

 

 

 

 

 

 

 

 

 

 

 

 

 

 

 

 

 

 

 

 

 

 

 

 

 

 

 

 

 

 

 

 

 

 

 

 

 

 

 

 

 

 

 

 

 

 

 

 

 

 

 

 

备注:

1、村农资信息员在检查评议时,请在评议结果“优、良、一般、差” 栏下打√;

2、评议结果栏中,优表示100分、良表示80分、一般60分、差表示40分。

3、以下情况不予评优: 有被投诉、被举报情况经调查有违法事实的出现违法行为,被相关行政机关查处的;故意损坏农资分类监管公示牌的。

4、请在每次评议后将此表通过农民信箱及时上报镇街道农资监管员。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办公室                   20138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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