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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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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财政局 |
平绿委办〔2013〕5号
平湖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平湖市财政局
关于拨付2011年度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项目
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区管委会,市林场:
为加快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和造林质量,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我市于2010年向省林业厅申请立项,实施了2010年中央预算内防护林工程项目(即2011年度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项目),经林业部门核查,全市2011年度重点防护林合格面积为2723.7亩。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绿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平政发〔2010〕141号)和《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绿化造林工作的政策意见》(平政办发〔2010〕129号)文件精神,现将平湖市级财政补助资金72.21万元下达给你们。
请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落实好配套资金,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建设资金。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管理,落实好管护人员和经费,签订护林协议,做好后期缺株断带补植等抚育工作,巩固造林成果。
附件:平湖市2011年度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补助表
平湖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平湖市财政局
2013年8月16日
附件:
平湖市2011年度重点防护林工程
建设项目资金补助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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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镇街道 |
造林补助资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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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
7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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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湖街道 |
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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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埭镇 |
2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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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仓镇 |
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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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独山港镇 |
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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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陈镇 |
1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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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林埭镇 |
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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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钟埭街道 |
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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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曹桥街道 |
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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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林场 |
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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