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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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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财政局 |
平绿委办〔2013〕3号
平湖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平湖市财政局
关于拨付2010年度重点防护林工程
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区管委会:
为加快我市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我市实施了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防护林工程项目(即2010年度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项目)。经林业部门核查,全市2010年度重点防护林建设合格面积为2074.4亩。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2012年绿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平政发〔2009〕149号)和《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绿化造林工作的政策意见》(平政办发〔2009〕132号)文件精神,现将平湖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35万元下达给你们。
请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落实好配套资金,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建设资金。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管理,落实好管护人员和经费,签订护林协议,做好后期缺株断带补植等抚育工作,巩固造林成果。
附件:平湖市2010年度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补助表
平湖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平湖市财政局
2013年8月16日
附件:
平湖市2010年度重点防护林工程
建设项目资金补助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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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镇、街道 |
造林补助资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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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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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湖街道 |
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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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乍浦镇 |
—— |
4.39万元由嘉兴港区财政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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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埭镇 |
3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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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仓镇 |
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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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独山港镇 |
62.16 |
含200亩基干林造林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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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林埭镇 |
1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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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钟埭街道 |
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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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曹桥街道 |
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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