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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平强村办〔2013〕6号
平湖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13年度市“强村计划”扶持发展
现代农业项目同意立项的通知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钟埭街道),独山港区: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转化力度,经实地踏勘、审核论证和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13年度“强村计划”扶持发展现代农业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7个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6个扶持发展现代农业项目立项。分别是:①广陈镇山塘村购置农用机械项目;②曹桥街道野马村和愚桥村联合购置钢结构蘑菇棚项目;③曹桥街道章桥村钢管大棚项目;④林埭镇共和村果蔬大棚项目;⑤林埭镇徐东村购置收割机及建设钢管大棚项目;⑥林埭镇东方红村栽培树苗项目。
二、优化项目方案,加强项目管理。6个项目涉及的实施主体,须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抓紧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期一年。镇街道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加快项目实施;按要求筹措落实配套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项目投资、建设内容、建设期限、专项核算、工程管理等相关内容做出书面承诺。项目建成后参照集体物业资产进行监管,租赁协议报市农经局备案。
三、落实财政扶持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计划的实施意见》(平委〔2012〕14号)精神,对7个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的6个扶持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市、镇街道两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210万元的补助。
(一)扣除中央、省级相关扶持资金后,每村市、镇街道两级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市级其他补助资金。
(二)项目立项和完工验收后,各下拨50%市财政扶持资金。
(三)项目年投资收益率低于8%的,市财政扶持资金减半执行。
附件:平湖市2013年度“强村计划”扶持发展现代农业立项项目明细
平湖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平湖市2013年度“强村计划”扶持发展
现代农业立项项目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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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镇街道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村) |
座落位置 |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
总投资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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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陈 |
购置农用机械 |
山塘村 |
广陈镇山塘村 |
购农用收割机、拖拉机各1台以及相关附件等。 |
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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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曹桥 |
钢结构蘑菇棚 |
野马、愚桥村 |
野马村原砖瓦厂地块 |
购置新建成钢结构蘑菇棚18个,4500平方尺/个,3.6万元/个。 |
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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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钢管大棚 |
章桥村 |
章桥村十二组东塘地块 |
建钢管大棚25个,每个占地约1亩。 |
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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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林埭 |
果蔬大棚 |
共和村 |
林埭镇共和村 |
25亩大棚设施果蔬种植。对周边农业展起示范作用。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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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收割机及钢管大棚 |
徐东村 |
林埭镇徐东村 |
购置收割机1台;钢管大棚5个。 |
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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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栽培树苗 |
东方红村 |
林埭镇东方红村 |
分三期:种植落羽杉、香樟树、茶花树、桂花树等苗木。 |
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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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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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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