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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3〕171号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同意林场要求实施绿道工程建设的批复
平湖市林场:
你场《实施绿道工程建设的请示》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平湖市林场实施绿道工程建设的要求,请按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严格按照绿道建设规模及内容(在汤山、灯光山、西常山范围内建设绿道11条,总长10599.6米。其中:属于原来景区游步道,环山通道6条 ,长5353.8米;新建绿道5条,长5245.8米,路面17826.8平方米)进行建设,并加强项目管理。
特此批复。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3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