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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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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财政局 |
平绿委办〔2013〕7号
平湖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平湖市财政局
关于拨付2012年度重点防护林工程
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林场:
为加快我市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和造林质量,促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根据省发改委、省林业厅《关于下达防护林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11〕1226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2年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2〕166号)文件精神,根据各单位造林类型、面积和质量,我市已拨付了2012年度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项目省及中央补助资金249万元,现将2012年度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项目市财政补助资金154.92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专项用于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
请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做好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建设资金,加强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规范项目管理,健全台帐资料。同时切实抓好抚育管理和补植工作,按照“一年造林、三年管护”的要求,落实好管护人员和经费,签订护林协议,保护绿化造林成果。
附件:平湖市2012年度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补助表
平湖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平湖市财政局
2013年11月8日
附件:
平湖市2012年度重点防护林工程
建设项目资金补助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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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镇、街道 |
造林补助资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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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
15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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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湖街道 |
1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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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乍浦镇 |
18.69 |
嘉兴港区财政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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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埭镇 |
4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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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仓镇 |
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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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独山港镇 |
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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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广陈镇 |
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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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林埭镇 |
1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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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钟埭街道 |
3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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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曹桥街道 |
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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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林场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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