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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专 题 会 议 纪 要
平湖市“强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13日
关于“强村计划”市级15村抱团
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专题会议纪要
会议听取了市强村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强村计划”市级15村抱团建设项目(标准厂房)推进情况汇报。会议指出,“强村计划”市级15村抱团建设项目是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计划的一项重点工程。前期,在市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进展顺利,为进一步加快项目进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力争年内开工”这一目标,按照“能快则快、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快项目审批。会议就有关具体问题进行了讨论,会后征求了市政府有关领导意见,形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施工图设计问题。项目业主负责督促设计单位,力争在
二、预算审核问题。考虑到已由规划建设部门对施工图进行专项审计,且审计部门的项目预算审核非强制性要求,为加快项目推进,本项目不再经由审计局进行项目预算审核,直接通过工程跟踪审计来控制造价和以决算审计为依据支付工程款。
三、“两证一批复”问题。发布招标公告前必须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国有土地使用证》涉及的土地容积率调整由开发区尽快出具情况说明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及时办理;市规划建设局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在办理的相关证明,使本项目尽快进入招标环节;市发改局要抓紧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四、投标限高价问题。本项目属于标准厂房项目,结构相对简单,为尽量降低建设成本,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平政发〔2011〕49号)关于“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载明投标最高限价”规定,同意招标人按照工程预算价下浮8%—10%设定最高限价。
五、建筑节能审查问题。考虑到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标准厂房,建筑节能审查以简易程序办理。
六、土地复垦问题。复垦存量低效建设用地不仅事关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还事关每个村明年的投入。市国土资源局要督促相关镇街道加快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年内完成复垦,并组织单体验收。同时强调对不能按期完成拆旧复垦,或严重影响“强村计划”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的,涉及镇街道和村不再享受“强村计划”其他扶持政策。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要解放思想,明确职责,互相配合,确保本项目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