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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湖市农经局涉民专业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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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3130

 

 


关于平湖市农经局涉民专业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涉民专业档案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单位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农村经济工作相关法规,结合市农经局的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市农经局在各项业务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主要内容包括业务档案中的土地承包、农经统计、农经审计、产权改革等档案。

第三条  市农经局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的全部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在业务上接受上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与指导。

第四条  建立档案工作网络,办公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其他各科室配备兼职档案管理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第五条  涉民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是各业务科室业务工作的重要环节。

第二章  档案整理

第六条  凡是本单位工作中形成的,已经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材料,应按规定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七条  土地承包、农经统计、农经审计、产权改革档案由农经总站专职档案管理员收集、整理、归档。

第八条  归档时间。自文件形成之日的次年6月底前完成归档,并将形成的纸质和电子的案卷级和文件级目录及档案一并移交局综合档案室。

第九条  档案整理。按照国档发[1987]27号《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和局档案分类方案,进行科学分类整理,各类档案采用“年度、问题”进行分类,按整理要求进行整理、编目、装订。

第十条  各专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类。

第三章  档案管理和利用

第十一条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档案室所藏档案情况,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专题目录等检索工具和必要的参考资料。

第十二条  档案的利用必须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执行,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档案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服务,并认真检查归还的档案有无缺失、涂损等现象。

第十三条  综合档案室要不断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与设备,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信息化。

第四章  档案鉴定和销毁

第十四条  建立档案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对到期的专业档案进行鉴定。对仍有价值的专业档案,可以延长保管期限。对于需要销毁的专业档案,要严格履行销毁程序。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平湖市农经局综合档案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附件: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涉民专业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3810

附件: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涉民专业档案

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

类别与归档范围

保 管

期 限

一、农村土地承包

 

1农村土地承包有关文件资料、方案、决议、工作总结、领导讲话材料、各镇(街道)调研报告

永久

2农村土地承包权证登记申请表、审批表、变动登记表、汇总表、(大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土地家庭承包变更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换发、补发)申请书、经营权证变更

永久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补发清册

长期

4变更、换发、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书

长期

5工作考核表及农户问卷调查表

短期

 

 

二、农经统计

 

1基本情况统计表、年报表、农业承包合同、提留、统筹费、收益分配、农民负担、人均收入等情况统计表

永久

2收益分配统计表、土地承包经营及管理情况统计表、合作社情况统计表、合作社收益分配统计表、资产负债统计表、发展汇总表、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情况统计表、股份合作制改革情况统计表、农民负担情况统计表、农经机构队伍情况统计表、承包经营农业发展、农经记帐户基本情况、收支情况

长期

3承包及统筹提留合同、财务决算表、财务收支决算表、农民负担情况统计表、半年报表、工作目标测评表

短期

三、农经村级审计材料

 

1年度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情况汇报

长期

 

2村级经济合作社财务收支审计报告、意见                           

3村级财务收支情况通知、审计报告

4审计事项有关的取证材料

5村级领导任期内经济责任、财务收支审计

6审计通知书送达回证

7审计整改情况汇报

四、产权改革材料

 

1集体资产产权改革股份量化分户明细表、

长期

2股权证发放签字表、

3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人口摸底表、股份计算表

 

 

 

 

 

 

 

 

 

 

 

 

 

 

 

 

 

 

 

 

 

 

 

 

 

抄送:市档案局。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办公室                  20138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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