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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3〕202号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同意广平线
广陈镇境内部分行道树移植的批复
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广平线广陈镇境内行道树移栽(采伐)的请示》(广政〔2013〕83号)已收悉,经对申请材料审查、实地勘查,情况属实。根据《森林法》、《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同意你镇对广平线K3+360-K4+760段(22号林带)两侧林木进行迁移作业。批准移植N>米,移植林木551株,其中桧柏331株,杜英220株。
你镇要严格按照制订的林木移植计划和植被恢复措施,落实专人负责施工,加强养护工作,确保其成活率,使恢复后林带面积及标准高于现有林带水平。
特此批复!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3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