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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委会〔201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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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
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高支模及深基坑等设备和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坍塌等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5号)和嘉兴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嘉安委〔2013〕17号)文件要求,现就全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继续深化专项整治为抓手,加强源头治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加强科技支撑作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工程建设各项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地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履行“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职责,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健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肃查处和有效遏制施工作业“三违”行为;进一步规范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租赁等建筑市场秩序,不断健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加强科技支撑作用,减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坍塌等事故的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重点
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工作实际,在前几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住要害,突出预防,重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各环节存在的下列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
(一)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监理旁站、设备“定人定机定岗定责”等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的;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三)起重机械未按规定检测检验或检测检验不合格,其安装、拆卸(顶升)作业未制定专项方案及审批,作业过程未严格按方案和相关技术规程实施,未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
(四)脚手架搭设未按规定制定施工方案及审批,未按施工方案和标准规程搭设及拆除,不符合规程和方案要求,钢管、扣件进场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
(五)作业规程或施工方案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六)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等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建筑施工人员未经三级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的;
(七)发生事故后未认真吸取教训,整改措施不落实,重复发生类似事故的。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源头治理,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针对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拆除、检验检测等环节暴露出的问题,统筹协调、源头管理、联合监管,建立健全租赁、安装企业准入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健全并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定责”制度。加大对施工材料制售环节的管控力度,杜绝未经检验、经检验不合格、残次、报废起重机械和严重弯曲变形、锈蚀等劣质钢管、扣件流入市场和进入施工现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投入,加强对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过程监督。施工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专项整治自查整改台账,形成闭环管理。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及深基坑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理职责。各地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对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及深基坑作业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督查检查,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严肃查处,按规定上限处罚;对违抗监"FONT-SIZE: 16pt;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LETTER-SPACING: -0.3pt; mso-spacerun: 'yes'">
(三)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严厉查处作业人员“三违”行为。建设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细化现场管理措施。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严格审核专项施工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对发现重大隐患而相关方面拒不落实整改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施工企业必须编制完善的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架搭设、拆除及深基坑施工等专项施工方案,加强对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架搭设及深基坑工程各环节危险源的管控,及时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消除施工现场“三违”行为。
(四)强化科技支撑,提高施工安全技术水平。要加大建筑业模板及脚手架搭设及信息化监控等新技术推广力度,从生产装备和工艺着手,鼓励企业积极应用先进的脚手架搭设技术和定型产品,提高施工脚手架工具化、定型化水平。加大力度推广应用架桥机、通用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加强实时监控,强化预防预警,减少因违章操作、超速超载引发的事故。积极推广杭州“智慧安监”经验,督促施工企业建立企业物联网管理平台,相关部门要逐步建成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将辖区企业物联网管理平台纳入管理,应用视频信息网络加强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场容环境、作业条件等远程实时图像监控管理和事件追溯的现场管理力度。建立违法违规行为处置流程、工作机制等,不断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效率。
(五)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架子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严把相关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关。一线员工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把对施工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的安全管理纳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考核的重要内容,促使企业明显改善安全条件、明显提升管理水平。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0日前)
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实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1日至9月底)
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将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工程建设各主体单位,并指导、督促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安全事故隐患的特点和安全施工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
(三)检查督导阶段(10月)
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在工程建设各主体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针对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使专项整治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四)总结分析阶段(11月)
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评估,形成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并于11月20日前报市安委办,市安委办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部署开展各项工作。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迅速开展各项工作。安委办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各施工单位及租赁、安装单位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一个项目部,并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及时形成自查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突出重点,做好台汛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紧紧抓住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施工作业过程中事故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及时组织开展联合??。同时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特点,督促相关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并制定完善针对台风和汛期的建筑工程、土方工程、设备安装拆除工程的坍塌、倒塌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评估,有效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总结整治成果,着力探索预防建筑施工坍塌事故的长效机制。要注重制定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标准规程、规章制度,并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