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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危化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督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安监站:
现将《关于立即开展危化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督查的通知》(嘉安监危化函〔2013〕1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安监站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嘉兴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记录本》,进一步落实完善危化品企业“一企一档”制度,并督促辖区内危化品企业认真填写《嘉兴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记录本》和今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落实“五到位”,并于18日前按照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平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16日
关于立即开展危化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督查的通知
嘉安监危化函〔2013〕10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安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刻吸取吉林“6•3”特别重大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嘉安监〔2013〕74号)要求,全面落实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增强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意识,全面提升危化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由各县(市、区)安监局负责,对所属地所有危化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主要内容:
一、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
重点查企业是否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专题研究、动员部署,企业一线员工是否知晓此次专项行动;企业是否按照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的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是否聘请专家查现场隐患、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做到排查有计划、有记录、有结果。
二、企业落实自查自纠自报情况
重点查企业对查明的隐患是否落实整改要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是否按照《关于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嘉安监危化〔2013〕27号)和《关于印发嘉兴市2013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安监危化〔2013〕46号)要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登记建档,填写《嘉兴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表》,按纸质和电子稿两种形式每月逐级上报;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是否落实立即上报和相应安全措施。
三、《嘉兴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记录本》登记情况
重点查记录本相关内容的填写和相关工作的落实。要督促危化品企业认真按照记录本内容,逐一进行填写,并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作一一对应,确保记录本发挥实效,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有效运行。
四、危化品企业“一企一档”制度落实情况
重点查各镇(街道)安监站(中队)是否按照浙安监管法规〔2011〕165号文件要求落实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查《嘉兴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记录本》填写和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查危化品企业“一企一档”制度落实情况,查此次专项行动对危化品企业的督查督办督导情况。
各县(市、区)安监局务必引起高度,成立相应工作小组,于本月18日前,督促危化品企业、镇(街道)安监站(中队)完成上述工作,并将今年以来危化品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建设报表,特别是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自查情况报表集中装订,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措施。
2013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