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文件
平海渔〔2013〕56号
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14年
元旦和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
通 知
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局属有关科站:
2014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维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严防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让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
保障元旦、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对维护“两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街道、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切实加强元旦及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浙海渔业〔2013〕42号)精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针对节日消费旺季,要分析当前水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特点,认真梳理监管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水产品安全隐患,防止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沟通协作,明确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员,细化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管,深入排查问题
各镇街道要加大对水产苗种场、养殖场的监管力度,强化应急监管,开展风险排查,对可能暴发的风险和造成的影响危害进行评估,提出预警和处置意见。要全面推行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抓紧开展2014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工作,全面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在今年“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的基础上,结合元旦、春节期间水产品消费特点,进一步加强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水产品中非法添加孔雀石绿行为和违法使用禁用药物行为。局有关科站要进一步加大督查指导、抽检和日常执法巡查工作,督促养殖生产单位在“两节”期间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和自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各类质量安全隐患。
三、加强引导,开展科普宣教
大力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及安全用药技术和方法,不断提高广大渔业生产者、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从源头上实现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安全优质水产品销售,保障市民“两节”期间安全消费。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力量,利用“两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普及水产品消费知识,提高公众水产品鉴别和防范能力。
四、严格值守,做好应急处置
要加大对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完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应急体系。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突发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发生因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快速响应、依法处置,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查明问题源头并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蔓延,确保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3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