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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文件
平防指〔2013〕5号
关于做好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区管委会,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
进入冬季,气候湿冷,昼夜温差大。今冬明春极端天气出现机率较大,动物疫病发生风险进一步加大。加之元旦春节假期即将来临,畜产品消费即将进入高峰,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形势十分严峻。为全面巩固“五道防线”,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措施,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根据省、嘉兴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的文件精神,现就有关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冬季集中免疫周行动
各镇街道和市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迅速组织开展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周”行动,确保在
二、强化监测,掌握疫情实时动态
一是强化疫情监测。要落实疫情排查制度,重点强化活禽交易市场、屠宰场、畜禽集中养殖地区监测力度,密切关注人感染H7N9病例的发生流行,及时开展追踪溯源,严格执行市场定期休市制度,加强消毒灭源。二是强化免疫抗体监测。在前期监测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免疫评估不达标、免疫不到位等场户的监测,查漏补缺。三是加强对非洲猪瘟、羊小反刍兽疫等外来疫病的防范力度,严防疫情传播。
三、强化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加强流通监管。全市畜禽及其产品调运高峰即将来临。各镇街道及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流通监管,认真落实省外调入动物、动物产品风险评估制度,执行调运前申报备案、省际查验和调入后目的地报验,有效落实高风险地区的暂禁调入措施,坚决堵截省外疫情传入。要强化检疫监督工作,进一步明确检疫工作责任制,规范检疫行为,严把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关。
(二)加强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排查隐患,落实管控措施,严防死守,坚决杜绝漂浮死猪事件发生。各镇街道及成员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强化重点河道“河长制”落实和水域保洁责任制,加强重要节点以及省际边界水域巡查监管,及时清理打捞水域内的死亡畜禽,做好溯源追查工作。完善死亡动物收集机制,加快推进工业化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要按照省政府浙政发〔2013〕58号明电要求,加强对畜禽养殖户的宣传教育,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拨付和公示发放工作,确保死亡畜禽在源头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三)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严厉打击贩运、屠宰染疫、疑似染疫动物、随意丢弃或倒卖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消除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四、落实综合防控,巩固工作成效
要认真梳理防控工作薄弱环节,加强综合防控。一是在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基础上,统筹做好布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的监测、防控工作以及特定人群的防病知识宣传。二是加强对冬季防疫和生产管理指导,落实保暖、通风、消毒、新进畜禽或病害畜禽隔离及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密切关注冬季仔猪腹泻性疫病的发生流行情况,加强流行性腹泻和传染性胃肠炎疫苗的免疫防控工作。三是做好元旦和春节节前各屠宰场、畜产品经营网点、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点的检查工作,确保规范经营。
五、强化联防联控、确保应对迅速有效
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针对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洪水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或疫病高发期,可能导致大量动物死亡情况,根据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及早发布预警,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全面落实各项应急保障措施,做到及时、有效的应对处置。各镇街道要切实做好应对突发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各项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应急值守,设立值班电话,当日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24小时开通手机,做到责任明确、人员物资到位、联络畅通、反应快速、处置得当,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冬防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镇街道和市防指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辖区内防控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狠抓各项防控措施落实,结合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督查,及时杜绝隐患。各镇街道要于
平湖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
抄送:嘉兴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