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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14年春运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朗读

本局各单位:

现将《平湖市公安局2014年春运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平湖市公安局

                              2014114

 

 

 

平湖市公安局2014春运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方案

      

2014年春运从116开始至224结束,为期40天。据预测,今年春运期间我市道路交通将面临客流增长、雾霾、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等诸多不利因素。为全力保障春运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上级机关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中心,紧紧围绕“保安全、保畅通、保稳定”的目标,确保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数和较大事故“零增长”;坚决避免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一起死亡2人的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因执法不规范而导致的社会不稳定事件;确保不发生因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重大道路交通堵塞, 保障省道、公路主干线、城区道路和景区道路的畅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平湖市公安局成立以副局长张跃明为组长,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吴建明为副组长,交警大队其他领导为成员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路面管控力度,从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春运期间,交警大队每天要安排三分之二以上警力参加执勤执法,领导要带头上路。勤务安排要定人、定时、定岗、定责。101省道平湖全塘(金沙)省际春运安全执法服务站于110日前启动,要有交警大队领导驻点,警力配置以满足检查需要为原则,每班次一般不少于6人,其中民警不得少于2人,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对7座以??车登记。要与相邻的上海市金山区交警部门建立单向检查协议,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工作效率。要在辖区主干道设置临时检查点,并加强对辖区主干道的巡查力度,严厉查处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农村地区要联合交通、农机等部门,重点查处微型面包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超员、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联合交通、治安等有关部门坚决取缔非法停车站点,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站外组客,严厉打击涉车涉路的违法犯罪和暴力抗法事件。

(二)强化客运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交警大队要与安监、交通部门密切配合,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切实加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在春运前联合对辖区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和有违法尚未处理的驾驶人,要通报交通运输、安监部门督促运输企业禁止其参加春运;对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设施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禁止参加春运;要督促企业落实省公安厅关于客运车辆夜间禁行和动态监管相关规定,对未落实专人实时监控,未落实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者接驳运输规定的,要书面警告、限期整改。对检查的情况,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企业负责人要签字确认、记录在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车辆要列入“黑名单”,并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进行查处。要督促运输企业开展一次预防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定线认路行动,安排熟识线路、有经验的驾驶人跑山区、农村公路较多的异地长途线路,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提高客运车辆驾驶员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与辖区企业的联系,对民工集中的区域要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掌握的情况向当地政府汇报,有效解决运力问题,必要时采取警车引导上高速等措施,确保返乡车辆安全上路。

(三)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整改防范措施。在春运前,交警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开展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桥梁、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施工路段及易结冰、团雾多发、安全设施不全等危险路段的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提出针对性的整治预防措施,报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并责令相关业主或行为人限期整治。隐患未整改消除前,要督促相关部门设置安全设施和交通警示标志,必要时安排专门力量,加强值守或巡查。要严格落实三级以下道路夜间禁止客运车辆通行的规定,对其它不具备客车安全行车条件的路段,要会同交通部门设置禁止客运车辆、校车通行标志,必要时要采取封路、改道等措施,并进行提前预告,确保行车安全。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春运交通安全问题,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通行安全系数。

(四)强化交通应急管理,确保恶劣天气交通安全畅通。要总结往年恶劣天气交通安全管理经验,制定周密的春运交通管理应急预案,不断完善细化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管理工作措施。要主动向政府汇报春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春运物资、运力等储备。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卫生、环保、交通、消防等部门以及客运企业的协作配合,按照各自职责任务,提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共同采取应对措施,提高对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的管控能力,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一旦出现冰雪雾霾等恶劣天气,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及时向辖区客运企业通报道路通行情况。要完善区域警务合作和交通事故快处快撤机制,实现一点出事、快速反应、全线管控,防止二次事故发生,防止长时间、长距离、大范围交通拥堵。要按“慎封少封”的原则,采取分流绕行、警车带道、编队通行、间断放行等措施,确保省道及其他主干道的安全畅通。确需临时封闭道路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上报审批,同时通报相关部门、相邻的公安交警部门和客运企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共同做好分流绕行工作。要对接相邻高ang=EN-US>

(五)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要精心筹划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主动协调媒体,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把各种宣传媒体全部利用起来,针对春运期间不同出行群体,开展针对性强、效果好的宣传提示。对客运企业负责人,要通报重大事故案例和责任倒查情况,督促主动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对营运驾驶人,要用好短信发布平台,及时通报交通事故信息,警示提示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对广大群众,要宣传安全乘车知识,劝告使用安全带,不携带危险品乘车,不坐超员车、不坐非客运车。对自驾返乡群众,要广泛介绍冰雪、雾霾等恶劣天气行车常识,教育劝导摒弃交通陋习,守法驾驶、文明行车。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学生、民工包车和自驾车队返乡管理,对学校、民工用工集中的单位开展摸底排查,宣传超员车、“黑包车”的危害,严防返乡群众乘坐超员车和非法营运车。要向社会公布客运车辆严重违法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春运交通安全工作,及时受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要全天候收集网络、媒体及辖区各部门信息,通过短信、微博、电台等各种信息载体,以每日春运快讯、情况参考、实时路况等形式,及时向辖区各有关部门、重点驾驶人发布春运交通信息,提供路状、天气等服务提示,加强宣传服务引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春运面临客流叠加、雾霾增加等新情况,全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充分认识春运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形势,认真谋划、部署,制定本单位春运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并在人力、物力等方面为春运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执法服务。执法中要做到“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杜绝公路“三乱”行为,严防发生执勤人员伤亡事件,防止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媒体炒作和群体性事件。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要以警告教育为主。要认真组织开展“情满旅途、交警同行”活动,尽力为过往驾驶人和群众提供指路、饮水、休息和交通违法查询等服务。

(三)加强协作配合。交警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与安全监管、交通、农机等部门密切配合,与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把春运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区域协作,省道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需要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要按照华东六省一市协作会议精神,提前报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毗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通报单位应及时组织警力,加强对分流交通的组织管理。要加强与周边省、市的沟通和联系,切实做好省际间主干线的管控协作。

(四)加强检查督导。春运期间,交警部门领导干部要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带头深入一线、驻点督导、靠前指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推动措施落实。局警务督察大队要对相关单位的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措施不落实的要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坚决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上报。各部门要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值班、备勤人员及职责,及时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春运期间,交警大队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遇有重大、紧急突发案事件,要及时上报,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问题的发生。交警大队要2014113日起224,每日12时前将前日工作情况及《春运交通管理工作报表》(见附件)上报嘉兴市局交警支队指挥室;221日前,将春运交通管理工作总结报嘉兴市局交警支队事故对策科

 

附件:《春运交通管理工作报表》

 

 

 

 

 


附件:

春运交通管理工作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投入警力

(人次)

出动警车

(辆次)

启动执法服务站(个)

设置临时执勤点

(个)

检查长途客车

(辆)

 

 

 

 

 

检查客运包车

(辆)

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起)

查处超速行驶

(起)

查处客车超员

(起)

查处疲劳驾驶

(起)

 

 

 

 

 

查处酒后驾驶

(起)

查处货车违法

载人(起)

卸客转运(人)

深入运输企业(个)

排查安全隐患

(处)

 

 

 

 

 

排查隐患车辆

(辆)

清理驾驶人记分(人)

建议调整营运驾驶人(人)

增设警示标志

(个)

启动交通应急预案(次)

 

 

 

 

 

采取警车带道措施(次)

应急疏导、分流车辆(辆)

通过广播、电视开展安全宣传(次)

发送宣传提示短信(条)

发放宣传材料

(份)

 

 

 

 

 

设置宣传提示牌(块)

开展便民服务(次)

积极救助群众

(人、次)

总队督导检查(次)

总队下派检查组(个)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第二日开始为累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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