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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农经〔2014〕25号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平湖市公安局
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
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公安局派出所: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浙林公〔2014〕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做好责任分解、禁种宣传和踏查铲毒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化禁种铲毒工作成果。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平湖市公安局
2014年2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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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林公〔2014〕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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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农业局、公安局:
为进一步巩固全省禁种铲毒工作成果,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家禁毒委和省禁毒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进一步做好2014年禁种铲毒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制
近年来,全省各级林业、农业、公安部门在省禁毒委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动员各方力量,不断强化禁种铲毒工作措施,全省禁种铲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4年全省禁种铲毒工作任务是:巩固扩大“零种植”范围,逐步实现全省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目标。各地要切实加强对禁种铲毒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措施保障到位、检查督促到位,从源头上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决不让“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完善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真正把禁种铲毒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乡(镇)、村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切实增强群众禁种铲毒意识
各地要立足防范,宣传先行,在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即将播种时节,组织开展“不让毒品原植物种籽落地”活动,结合贯彻实施《浙江省禁毒条例》,通过张贴禁种铲毒宣传图片、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铲毒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禁种铲毒氛围。要充分发挥乡镇、村基层组织和老年协会、妇联等作用,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在农村偏远落后地区,做到禁种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增强防毒拒毒的意识。林业、农业部门要依靠林
三、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
各地要抓住罂粟开花、结果、割浆等易发现、易铲除的有利时机,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组织踏查铲毒工作。特别是对一些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突出的地区,及时组织力量开展实地踏查铲毒专项行动。要在坚持“春抓禁种、夏抓铲除”的同时,密切关注错季种植、异地种植等新情况,加强协同配合,大力提升打击、防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整体合力。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林业站、林场、自然保护区地处禁种铲毒前沿优势,结合森林防火、绿化造林检查等工作,加大巡山、踏查、铲除的密度和力度,严防细查,不留死角;农业部门要将铲毒工作与春耕备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组织拉网式排查;公安机关要结合国家禁毒委“天目-14”行动要求,建立健全禁种铲毒信息网络,准确摸清本地区毒品原植物的种植情况,坚决铲除种子下地已长苗的毒品原植物,及时查办一批非法提供种子和种毒案件,惩处顶风作案的涉毒违法犯罪分子。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深挖细查非法种植涉案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全省范围内不出现大面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的发生。
四、加强督促,选树典型,强化禁种铲毒情报信息报送工作
在开展禁种宣传、踏查铲毒行动的同时,认真做好禁毒情报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对屡铲屡种的重点地区要深入开展毒情调研工作,切实掌握当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活动的规律、特点和发展动态,牢牢把握禁毒斗争的主动权。省、市两级林业、农业、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禁种铲毒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开展联合踏勘行动,发现各种问题和难点,研究解决办法。全年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和各地要及时对全年的禁种铲毒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既要分析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又要总结成功经验和薄弱环节。同时,要积极探索禁种铲毒的治本之策,注意发现推荐禁种治本的典型,通过树立先进,以点带面,积极推动我省的禁种铲毒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浙江省林业厅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公安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