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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4〕21号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关于调整平湖市渔业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镇街道:
为进一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渔船安全管理促进渔业安全生产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9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渔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不断提高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平湖市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作如下调整:
组 长:周玉根 市农经局局长
副组长:俞卫平 市农经局副局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镇长、分管主任
成 员:王杰 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
毛永祥 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副大队长
宋之琦 市渔业技术推广与海洋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区农发局分管渔业安全生产负责人。
办公室下设在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主任由王杰兼任。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4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