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党委(总支),机关事业党总支(支部),镇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新形势下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彰显社会文明力量,为建设和谐幸福“东乡第一镇”提供精神动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十美”系列争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进一步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和谐社会为核心的人文精神,用榜样的力量激励示范带动全镇干部群众争先创优,加快建设“现代工业强镇”、“先进文化名镇”、“生态美丽城镇”。
二.评选范围、标准和办法
(一)评选范围
“十美”系列评选分10个类型,每类1名。评选对象须在我镇工作、学习、生活两年以上,新居民要有居住证。热爱祖国,热爱新仓;拥护党的领导;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积极参与公民道德建设实践,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体现时代精神;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良好的社会形象、较大社会认可度。
(二)评选原则
“十美”系列评选活动坚持以人为本,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推荐的人须在本地、本单位做出突出成绩或具有特殊人格魅力,体现与时俱进的精神,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具有广泛的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有利于引导更多的群众积极参与到道德建设活动中来,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创新创业、崇尚文明、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的良好风尚。
(三)评选标准和办法
“十美”系列评选活动,采取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推荐申报。
“爱岗敬业美”:在社会各类组织中,兢兢业业工作,踏踏实实做人,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成绩或得到业内、单位普遍认可的劳动者。具体由镇工会负责汇总报送。
“勤劳致富美”:不辞劳苦,辛勤耕耘并致富的农民,能突出反映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历程,具体由妇联负责汇总报送。
“创业创新美”:具有鲜明的时代精神,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得到社会公认的科技创业者和科技示范户。具体科协负责汇总报送。
“志愿奉献美”: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能积极主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取得良好成效且居有典型引导意义的团员、青少年及其他志愿者。具体团委负责汇总报送。
“诚信经营美”:证照齐全、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照章纳税,富有爱心,热于参加公益事业、回报社会的企业家,并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具体由镇经济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汇总报送。
“服务大众美”:在新仓任职两年以上,依法行政、工作勤勉、成绩显著,群众威信高的机关、事业、村(社区)及其他干部。具体由组织办负责汇总报送。
“尊老爱幼美”: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老爱幼、夫妻恩爱、家庭和谐、邻里和睦的先进人物。具体由妇联负责汇总报送。
“扎根开拓美”: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乐于奉献,具有优秀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在岗位上有突出业绩或贡献的新居民。具体由新居民事务所负责负责汇总报送。
“自强不息美”:在我镇范围内的残疾人家庭,自力更生,彰显人性拼搏之美,具有特殊的示范意义,具体由镇残联负责汇总报送。
“助人为乐美”:实践雷锋精神,能将做好事当作生活的一部分,诚实善良,乐于助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社会效果的社会各界人士。由镇组织办负责汇总报送。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3年5月下旬至8月)。镇宣传办采取多种形式在社会宣传新仓“十美”评选,并积极动员各单位投入调查摸底,在社会形成较大声势。
(二)推荐上报候选人(2013年9月上旬)。各责任单位根据评选要求,认真组织发动,并结合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推荐自荐,精心准备推荐材料,按时上报。
(三)确定候选人(2013年9月下旬)。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人选提交领导小组;上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取消参选资格。
(四)公布候选人(2013年10月下旬)。评委会根据推荐情况和评选条件,确定正式候选人,通过镇政府门户网站、镇广播站和各村(社区)公开栏将正式候选人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和收集社会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对候选人提出的异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领导小组确定。对核实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领导小组将取消正式候选人的资格。
(五)确定“十美”名单(2013年11月上旬)。镇??和宣传“十美”系列先进人物事迹。
四、评选有关要求
(一)评选原则。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按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筛选,由下而上逐级做好审查、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
(二)实行一票否决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评选: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经营、偷税逃税情况的;
4.有计划外生育的;
5.有违反土地、规划等相关法律政策的。
(三)推荐材料要求。
1.候选人推荐登记表一式2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自荐的向所在村(社区)申报,由所在村(社区)确认盖章。
2.提供候选人500字事迹材料;
3.提供候选人的其它材料,(如公开报道过的文字材料及表彰决定、奖励证书复印件等),并提供2张近期彩色2寸照片。
五、评选机构
镇党委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委宣传办,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附件:1.新仓镇“十美”系列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新仓镇“十美”系列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新仓镇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