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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仓镇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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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全镇社会应急联动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快速高效、先期处置、密切协作、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结合各单位职能,现将镇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如下:

一、各村(社区)

1.协助处置本辖区内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报警求助及其调查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区域内征地拆迁、劳资、工伤、矛盾纠纷、道路、交通、电力、供排水、环卫、意外伤亡事故等方面协调处置。

2.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二、纪委

加强对全镇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效能检查、督察,督促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联动部门落实联动职责。

三、人武部

1.协助应急救援部门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根据地方政府的指示组织协调基干民兵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

3.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四、党政办

负责全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协调等工作。

五、规划建设办(村镇办)

1.负责处置有关房屋使用或拆除过程中引发倒塌、断裂、倾斜等危及群众安全的报警求助及其调查处理工作;

2.负责全镇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及时配合处置施工过程中井架、脚手架倒塌倾斜等突发性伤亡事故,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好施工中发生的噪音污染的举报;

3.加强管理,负责处理镇区街道路面、桥梁、窨井盖等设施毁坏和建城区人行道树木折倒、机动车道上障碍物清除及公共绿地损坏、排水不畅等方面报警求助,查处有关毁坏城镇设施事件的举报;

4.负责建筑领域劳资纠纷等调处;

5.负责调处物业管理方面问题和纠纷;

6.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六、综治办

1.牵头建立全镇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网络;

2.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落实综合治理措施;

3.检查、指导全镇社会应急联动工作,将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纳入年度平安综治考核。

七、财政办

1.负责按《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落实相关预算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必需的经费;

2.负责社会应急联动平台建设、物资装备和日常办工等经费保障,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八、宣传办

负责组织全镇社会应急联动宣传和突发事件新闻发布、舆情引导、监督、管理等工作。

九、工会

1.参与处置涉及职工权益保障引发的突发事件;

2.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十、团委

1.负责指导、协调相关单位组建社会应急联动志愿者队伍。

2.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十一、妇联

1.负责指导、协调相关单位组建社会应急联动志愿者队伍。

2.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十二、信访办

1.参与越级上访人员途中劝返工作和集访人引发堵路、围攻等突发事件现场劝导工作;

2.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十三、司法所

1.参与突发事件纠纷的调处工作,为事件妥善处理提供法律服务;

2.负责对110转办的群众法律咨询及时给予回复与解答,及时受理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

3.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十四、民政办

1.负责做好救助对象及社会特殊群体人员的帮困救助工作;

2.负责处置因非法民间组织等引发的重大紧急情况;

3.负责接收各种捐助资金和物资,规范捐款工作,做好救助款物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4.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十五、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1.负责处置动植物疫情、大面积种子、农药肥料生产事故和病虫草鼠害事故及农机事故等紧急情况;

2.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十六、经营管理办

1.负责处置因土地承包、农产品安全、涉农负担、农村财务及农牧业开发中的土地性质、权属纠纷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2.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十七、劳动监察中队

1.负责对用人单位因劳资、工伤、职业介绍等引起报警求助的各类纠纷的调解处理及举报童工的调查工作;

2.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十八、安监站

1.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和危化品企业生产、管理、存储等方面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2.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事件;

3.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十九、城监中队

1.及时受理对挖掘、侵占镇区道路以及损毁绿化等非法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对车辆的非道路占道、违章停放的查处;

2.负责处置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占道经营行为的举报投诉;

3.受理查处各类影响镇容貌行为的投诉举报;协助环卫所受理涉及镇区环卫保洁、粪池满溢等投诉处理;

4.负责对广告牌折倒、乞讨人员、精神病人等行为的报警求助;

5.负责对镇区燃放烟花爆竹、犬类管理及纠纷等情况的查处;

6.负责在镇区道路上撒落沙石、泥土、油污等行为的查处;参与处置因城镇管理中产生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

7.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二十、民防应急中心

1.负责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二十一、文化站

1.负责涉及文体娱乐网吧以及健身设施投诉的处置;

2.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二十二、派出所

1.进一步完善110报警服务系统建设,健全以派出所、交警中队和消防等为骨干,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快速反应机制;

2.110报警服务台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受理群众报警求助电话,并根据警情及时下达指令;对性质严重的重特大案(事)件、灾害、事故,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立即报告镇党委政府,同时根据事件性质提请并启动专项工作处置预案;

3.受理全镇刑事、治??的报警求助,协助镇领导小组对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指挥调度;

4.严格履行接警、调度处置、督查催办等各项职责。认真做好接警处警、情况反馈的记录。会同有关单位开展考核督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对报警求助案(事)件的先期处置、急救抢险、现场保护及维护现场和沿途交通秩序等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及时采取措施,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6.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二十三、消防中队

1.组织灭火救援,开展抢险救灾;

2.参与处置其他突发事件;

3.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二十四、国土资源所

1.负责处置因土地征收、征用和土地权属纠纷引发的各类紧急事件;

2.负责调查处置因地基问题引起的建房纠纷、违法用地事件;

3.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二十五、环境监察中队

1.负责对有关水、气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危及人身健康方面的报警求助的检测、控制和处置;

2.负责对各商业营业网点及生产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影响群众生活和休息的噪音等方面的报警求助的检测、处置;

3.参与、配合因环境污染引发的各种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或事故中产生的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5.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二十六、广电站

1.负责做好应急联动工作宣传,引导群众增强报警意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正确运用报警手段,唤起社会各界对应急联动工作的配合和支持;

2.负责刊播由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签署的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突发事件等重大危险紧急报警求助等公益性广告信息;

3.负责对广电线路断线、倒杆等损坏事故的抢修;

4.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二十七、卫生监督所新仓分所

1.受理贩卖假药、庸医、非法行医、传染病、传染病源体等举报,负责做好重大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和职业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2.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二十八、交警中队

1.负责对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道路交通管制、疏通等工作;

2.负责对驾驶员安全行车进行宣传教育,

3.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二十九、水务集团新仓营业所

1.负责各类水事纠纷、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2.负责突发事件管道应急抢修工作;

3.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三十、工商所

1.负责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和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申诉举报;

2.负责市场中发生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及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事项的调处工作;

3.负责查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及误导、欺骗消费者案件的举报投诉;

4.负责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商标侵权案的申诉举报以及价格纠纷的处理;

5.负责查处非法传销活动的举报;

6.负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方面举报投诉的查处;

7.负责黑网吧、无照经营方面举报投诉的查处;

8.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三十一、供电营业所

1.负责处置辖区内400伏及以下电网、电力设备故障(包括断线、倒杆)引起的突发性事件;

2.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三十二、新仓电信、新仓移动

1.负责做好110报警服务台的通信保障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线路和通讯技术,确保110接处警电话的畅通及报警电话显示主叫号码、户名、地址等有关数据的正确;

2.受理处置通讯故障、设施损坏或被盗等方面应急抢修;

3.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通信保障;

4.涉及群众生命安危的110紧急求助查询时,提供相关号码人员的基本信息;

5.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的其他情况。

 

 

 

中共新仓镇委员会办公室

新仓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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