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各村、社区党委(总支)、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镇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全心同志任中共新仓镇秦沙村委员会书记助理。
中共新仓镇委员会
2013年10月14日
- 上一篇:关于开展密切联系群众“四个一”活动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朱健同志任职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