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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过路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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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平污治〔20148

 

关于开展“过路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区管委会,市级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2014年五水共治、生猪减量提质等工作要求,加大对“过路猪”的监管,打击生猪养殖、交易、屠宰过程中出现的未经检疫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减少生猪存栏数,为创“无猪镇街道、村”奠定基础。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到20146月底止,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过路猪”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有效查处生猪养殖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生猪养殖,促进生猪养殖业转型发展。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一)从省外调入用于饲养,调入前有无向调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的;

(二)是否具有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核发的原始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证物是否相符;

(三)免疫标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临床检查是否健康;

(四)耳标佩戴不全或无耳标;

(五)不按规定处置病死猪;

(六)违法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猪肉;

(七)是否有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违规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等违法行为;

(八)是否有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

(九)是否有交通违法行为;

(十)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开展经营活动。

三、部门分工

(一)农经局<畜牧兽医局>:负责查处未申报备案调入行为;查处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负责查处收购耳标佩戴不全或无耳标生猪的行为;查处运载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行为。

(二)公安局:负责查处交通违法及运载车辆超载等违法行为;打击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和非法添加瘦肉精犯罪案件;及时查处妨碍执行公务行为。

(三)交通运输局:负责查处超限等违法行为;督促高速公路收费站点协助农业经济部门负责询问生猪调入地,查看是否与检疫证内容一致,并将情况反馈农业经济部门。

(四)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收购耳标佩戴不全或无耳标生猪的行为;查处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开展经营活动;在市场销售不合格猪肉等行为。

四、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由市公安局、农经局<畜牧兽医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以镇街道为单位,由公安派出所牵头,抽调公安、城管、畜牧兽医、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各镇街道要根据辖区生猪养殖业中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况,积极开展面上排查、点上设卡、线上巡逻等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形成合力,根据各自职责坚决打击“十类”违规违法行为。

(一)面上排查。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畜牧兽医人员、村居干部,接触养殖户面广、信息灵通等优势、对经营、贩运生猪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主动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上报职能部门查处。

(二)点上设卡。继续发挥好01省道金沙和钟埭、当湖金稼园、曹桥、广陈等五个固定卡点,人员由公安、城管执法、畜牧兽医等部门组成,各卡点配备公安2名、城管1名、畜牧兽医1名,深入开展专项设卡工作。各镇街道至少确定一个临时卡点,组织人员同步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机动设卡。

(三)线上巡逻。公安、交通运输、城管执法等一线执法执勤人员,加大日常巡逻检查力度,对发现上述“十类” 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 “五水共治、治污先行”战略部署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痛下决心、坚定信心,以更加扎实有力的举措,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养殖行为,巩固违章猪舍清理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二)明确任务,加强部门联动。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执法合力。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明确牵头领导,落实人员抓好部门联动,统筹开展工作,对发现的“十类”违法违规等行为,及时依法严处。本次专项整治绩效列入镇街道年度考核内容。

(三)加大宣传,营造行动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以“五水共治、治污先行”为主题,持续开展声势浩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成治污清源的监督者、坚决查处生猪养殖业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公安、农经、城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会同镇街道积极开展对重点养殖户的宣传引导工作,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公开曝光,强化舆论监督。各单位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和经验总结,分别报市农经局(邮箱:xumuju@pinghu.gov.cn ,联系人:林瑞平),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邮箱:zhzx@pinghu.gov.cn,联系人:姚永林,13957317655)。

 

附件:1.平湖市“过路猪”专项整治行动市级联络员名单

2.平湖市“过路猪”专项整治行动市领导督查安排

 

 

 

平湖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4320


附件1

平湖市“过路猪”专项整治行动市级

联络员名单

 

 

 

联系电话

公安局

朱勤明

13706733302

631766

交通运输局

汪次平

13750741401

641401

农业经济局

陶秀林

13957366942

616942

城管执法局

褚双龙

13586496162

616162

市场监督管理局

喻 彪

13857318850

618850

 

 

 

 

 

 

 

附件2

平湖市“过路猪”专项整治行动市领导

督查安排

 

  牵头市领导  

督查镇(街道)

陪同人员

胡水良

当湖、曹桥、钟埭

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经局、行政执法局各1

傅金明

独山、林埭

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经局、行政执法局各1

胡志梁

新埭、广陈、新仓

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经局、行政执法局各1

 

 

 

 

 

 

平湖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320日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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